庆城县旅游局转发关于参加2013中国旅游商品大赛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3年5月24日—27日在浙江义乌市举办“2013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展览会”和2013中国旅游商品大赛。望我县区有关旅游商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积极参加2013中国旅游商品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商品范围
参赛商品以旅游城市、旅游景区(遗产、森林、湿地、人文、自然、民俗、博物馆等)、红色旅游景区为元素而开发的实物类旅游纪念品、工艺品。内容包括符合景区(城市)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工艺品、特色的旅游商品及商品包装,不包括食品,服装和烟酒类商品。
二、 参赛要求
(1) 参赛商品应能够体现旅游景区(城市)文化特色、地域特色和人文特色。
(2) 参赛商品必须是市场化的实物商品。
(3) 参赛商品的零售价格不要超过5万元;重量不得超过30公斤;体积不要过大。
(4) 同一材质、工艺的商品只能报送一件(项)参赛。
(5) 已荣获2009、2010、2011、2012年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中国旅游商品大赛”金、银、铜奖的商品不再参加本次评比。
三、参赛时间
请各参赛单位及个人按照参赛商品的要求将参赛商品的名称、规格、价格、图片、简介、数量以电子版形式与4月30日前报送庆城县旅游办公室。联系电话 3222784
一、参赛商品范围
参赛商品以旅游城市、旅游景区(遗产、森林、湿地、人文、自然、民俗、博物馆等)、红色旅游景区为元素而开发的实物类旅游纪念品、工艺品。内容包括符合景区(城市)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工艺品、特色的旅游商品及商品包装,不包括食品,服装和烟酒类商品。
二、 参赛要求
(1) 参赛商品应能够体现旅游景区(城市)文化特色、地域特色和人文特色。
(2) 参赛商品必须是市场化的实物商品。
(3) 参赛商品的零售价格不要超过5万元;重量不得超过30公斤;体积不要过大。
(4) 同一材质、工艺的商品只能报送一件(项)参赛。
(5) 已荣获2009、2010、2011、2012年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中国旅游商品大赛”金、银、铜奖的商品不再参加本次评比。
三、参赛时间
请各参赛单位及个人按照参赛商品的要求将参赛商品的名称、规格、价格、图片、简介、数量以电子版形式与4月30日前报送庆城县旅游办公室。联系电话 3222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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