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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理论文章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庆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11-28 10:09: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庆阳市纪委办公室
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理论文章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纪委党群纪工委、驻市直部门纪检组(纪委),中央、省属驻庆单位纪检组(纪委):
  为了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大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积极探讨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全市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理论文章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征文要深刻体现党的十八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紧紧围绕如何在基层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目标进行深入思考,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新途径。
  二、征文对象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特别是县(区)党政一把手、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纪检监察系统干部。
  三、征文要求
  1.县(区)、部门(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参加征文活动。征文由县(区)纪委监察局和市直单位统一筛选后组织报送,每个县(区)择优选报10篇,市直部门(单位)择优选报2篇。
  2.征文以政论性稿件为主,要求理论联系实际,观点鲜明,主题突出,论述严谨,文风朴实,有理论高度,有思想深度,有创新性意见建议,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积极借鉴作用。
  3.征文字数不超过5000字,以纸质文件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纸质文件纸张统一为A4,电子版格式为word文档。作品文尾要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四、征文时间
  征文活动从2012年11月23日开始至2013年1月31日结束。
  五、评奖办法
  征文结束后,市纪委监察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征集的作品进行统一评审,对优秀作品予以表彰奖励,并结集出版。
  六、联系方式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中共庆阳市纪委宣教室
  邮编:745000
  电子邮箱:qyjjjc@163.com
  联系电话:0934-8237313

 

中共庆阳市纪委办公室
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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