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3年度市列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为了使2013年度市列为民办实事项目确定更加民主化、科学化,更有操作性,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需求,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2013年实事办理项目先在各县(区)、各部门广泛征集,市上随后研究确定。现就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事项目征集范围
1、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且覆盖面较大,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人民群众反映较为集中,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得到实惠的项目;
3、市上确定的“十大惠民工程”中2013年可以实施的项目;
4、省、市确定的重点项目或招商项目,一般不作为实事项目;前几年已列入实事项目,但尚未完成或尚需完善的,不再作为实事项目。
二、实事项目征集条件
1、投资少、见效快、社会效益好,当年可以完成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跨年度项目,力求当年建设、当年竣工、当年见效;
2、拟列入2013年工作计划,能够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盘子,资金来源有保障的项目;
3、工程类项目已完成立项、征地、设计、建审等前期准备工作的,能够确保当年实施的项目;
4、按照普惠制、全覆盖、可持续的要求,当年能够实施的政策类项目。
三、具体要求
1、对于拟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要认真制定工作计划,涉及项目的立项、征地、规划、审批等事项,应初步征求发改、财政、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意见;对使用市级财政或其他部门资金的,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2、对于拟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按照“一事一提”的原则提出项目建议,包括项目名称、具体实施内容、资金筹措方案以及达到的目标等。
3、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2013年实事办理项目征集工作,从本县(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出发,结合“十二五”规划实施,认真研究政策,扎实进行比较选择,真正把能够惠及民生、且当年能办成的实事项目提出来。对拟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班子要认真研究讨论,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单位印章后,务于12月10日前送市督查考核局。
联系人:赵向阳
联系电话(传真):8237013
电子信箱:qy823701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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