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怀版
  • 无障碍
  • 政务微信

庆城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关于庆城县赤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告

来源:庆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09-04 11: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未来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实现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保障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协调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有关文件和上级下达的指标要求,编制了《庆城县赤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已经庆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件
  2012年5月30日经《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庆城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庆政函发〔2012〕37号)文件批准。
  二、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为2009年,规划期限2010-2020年,近期规划年2015年,远期规划目标年2020年。
  三、规划范围
  赤城乡行政区内范村、黄冢、周庄、赤城、万胜堡、新庄、武庄、老庄、白窑等9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9934.46公顷。
  四、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2015年和2020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不低于1403.97公顷和1397.24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1329.69公顷。
  2、建设用地控制目标。2015年和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708.20公顷和741.67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分别控制在76.12公顷和120.83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分别控制在12.94公顷和24.59公顷以内。
  3、补充耕地目标。2015年和2020年,补充耕地分别达到59.44公顷和99.06公顷以上。
  4、土地集约利用目标。2015年和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分别控制在213.41平方米和207.84平方米以内。
  五、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为加强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在划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禁止建设用地边界的基础上,将全乡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等四个空间管制区域。
  允许建设区面积649.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54%;有条件建设区面积21.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2%;限制建设区面积9252.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3.13%;禁止建设区面积10.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1%。
  六、土地用途分
  根据土地用途分区的原则,结合赤城乡实际,将全乡的土地分为7个用途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2022.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35%;一般农地区面积2180.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95%;林业用地区面积3251.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73%;牧业用地区面积1819.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32%;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622.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6.27%;独立工矿用地区面积27.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7%;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10.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1%。
  本规划已经依法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本规划是赤城乡土地利用和政府相关事务管理的依据。在本行政区内从事城乡规划、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和符合本规划。
  特此公告。
                               赤城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