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甘肃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庆城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根据我县气候特点和防灾减灾的需要,适时开展以防雹减灾、抗旱增雨、森林灭火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等为目的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6年,火箭作业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高炮作业期为4月1日至9月30日。
二、作业实施区域
庆城县行政辖区全域。高炮、火箭作业射程覆盖各作业站点、发射点周边10公里范围内。
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类型
“三七”高炮,火箭发射系统。
四、事故处理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未爆炸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炮弹弹头或未燃烧完的人工增雨防雹火箭弹残体时,应及时通知本公告第五条公布的管理机构等候处理,不得擅自拆卸和搬动。若发生人工影响天气意外伤害事件,必须迅速抢救伤员、抢救国家和群众财产,及时疏散围观群众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同时向同级政府、公安机关和本公告第五条公布的管理机构报告。
五、庆城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管理机构
庆城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电话:0934-3223494
庆城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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