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2022年3月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序号 | 行政处罚对象 | 行政处罚主体 | 主要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万元) | 处罚决定时间 | 处罚决定文号 |
1 | 陕西晟安能油气科技有限公司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 2022年2月15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陕西晟安能油气科技有限公司在庆城县庆城镇西塬村柳树庄自然村西79井场进行捞油作业时发生井喷事故,造成环境污染。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 3.5 | 2022.3.4 | 庆环罚字(二)〔2022〕1号 |
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陇东页岩油开发项目部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 2022年3月1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陇东页岩油开发项目部位于庆城县卅铺镇百步寺村上岘子组岭13转产生的油田伴生气未按有关规定回收利用,也未经污染防治处理,直接通过华H32平台火炬燃烧排放。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六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 12.2 | 2022.3.24 | 庆环罚字(二)〔2022〕2号 |
3 | 环县大成重工工程机械租赁部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 2022年3月3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环县大成重工工程机械租赁部在庆城县玄马镇贾桥村G244线打扮梁至庆城段公路工程凤城隧道进口外围空地进行灰土桩工程作业时,石灰等物料露天堆存,未采取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措施。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 3.8 | 2022.3.24 | 庆环罚字(二)〔2022〕3号 |
4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陇东页岩油开发项目部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 2022年3月9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陇东页岩油开发项目部位于庆城县南庄乡六村塬村的岭三联中心站,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伴生气未经过净化处理直接用于加热炉燃料,且将剩余部分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直接通过火炬燃烧。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六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 12.2 | 2022.3.29 | 庆环罚字(二)〔2022〕4号 |
5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 2022年3月9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城壕作业区位于庆城县南庄乡六村塬村的城壕中心站悦93井场,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伴生气未经过净化处理直接用于加热炉燃料,且将剩余部分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直接通过火炬燃烧。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六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 12.2 | 2022.3.29 | 庆环罚字(二)〔2022〕5号 |
6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 2022年3月11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位于庆城县太白梁乡庙山村镇30增压站至镇二联合站输油管线破裂,导致原油泄漏,造成环境污染。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 12.3 | 2022.3.30 | 庆环罚字(二)〔202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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