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2021年6月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序号 | 行政处罚对象 | 行政处罚主体 | 主要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万元) | 处罚决定时间 |
1 | 庆阳德云工贸有限公司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 2021年5月7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庆阳德云工贸有限公司在对庆城县土桥乡新民村李家湾组镇39-30至镇三增集油管线进行维修作业时因操作失误,导致原油泄漏,造成环境污染。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 5.8 | 2021.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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