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通知
自2016年春季农资打假工作开展以来,庆城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查处一般程序农业违法案件4起,目前已全部办结。现根据庆阳市农牧局转发省农牧厅《关于转发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庆市农牧函〔2014〕24号)文件精神,在庆城县本级政府网站、庆城县农牧信息网站予以公开。
附:庆城县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庆城县农牧局
2016年6月29日
庆城县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庆农(农药)罚【2016】1号 | 销售未标注过期农药超过质量保证期农药产品案 | 庆城县金秋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 黄广卿 | 我局执法人员在春季农资打假执法联查中,发现庆城县金秋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戊菌唑,水乳剂”(80瓶、50g/瓶,农药登记证号,生产日期20140311,保质期2年);百草枯,水剂(19瓶,200g/瓶,农药登记证号,生产日期20140402,保质期2年),已过期。经核实,这两种农药属于未标注过期农药超过质量保证期农药产品。据调查,因当事人不能提供过期销售这两种农药产品的发票,按没有违法所得进行处罚。 | 警告、罚款500元。《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甘肃省农药管理条例自由裁量标准》 | 15天内如期履行 | 庆城县农牧局 |
|
2 | 庆农(农药)罚【2016】2号 | 销售未标注过期农药超过质量保证期农药产品案 | 庆城县建锐农资门市部 | 贾建锐 | 庆阳市农牧局执法人员在督查我县春季农资打假工作中,发现庆城县建锐农资门市销售的青岛瀚生生物有限公司生产的“好清牌百草枯”,水剂,农药登记证号LS20091250,生产日期20120506,250g/L,货架摆放38瓶,保质期3年;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野战军牌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3590,生产日期20140213,410g/L,货架摆放5瓶,保质期2年,现已过期。经核实,这两种农药属于未标注过期农药超过质量保证期农药产品。据调查,因当事人不能提供过期后销售这两种农药产品的发票,按没有违法所得进行处罚。 | 警告、罚款600元。《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三十九条、《甘肃省农药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 15天内如期履行 | 庆城县农牧局 |
|
3 | 庆农(农药)罚【2016】3号 | 销售未标注过期农药超过质量保证期农药产品案 | 庆城县益丰农资销售中心 | 田春和 | 2016年4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春季农资打假执法检查中,发现庆城县益丰农资销售中心销售的江苏七洲绿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戊菌唑”,悬浮剂,农药登记证号PD20110615,生产日期20140406, 430g/L,货架摆放14瓶,保质期2年,已过期。经核实,这两种农药属于未标注过期农药超过质量保证期农药产品。据调查,因当事人不能提供过期后销售这两种农药产品的发票,按没有违法所得进行处罚。 | 警告、罚款500元。《农药管理条例》三十九条、《甘肃省农药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 15天内如期履行 | 庆城县农牧局 |
|
4 | 庆农(肥料)罚【2016】1号 | 销售肥料产品有效成分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肥料产品案 | 庆城县富农化肥门市部 | 苏红红 | 2016年4月14日,庆阳市农业执法支队督查庆城县春季农资打假工作时,检查发现,富农化肥门市部东北墙角摞放销售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执法人员索要查看肥料登记证,当事人未找到,经过现场查询山东省土肥网,无包装袋上标注内容的肥料,初步判定涉嫌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随即交由县执法大队查办,县执法人员当即对该批肥料和相关账目单据进行了登记保存。4月15日,当事人提供来该肥料登记证,经查验核对,包装袋上标注的有效成分与登记证批准的内容不符。 | 警告、罚款9000元。《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及《甘肃省农牧厅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 15天内如期履行 | 庆城县农牧局 |
|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