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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庆城县委庆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城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县委发〔2021〕53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21 08:57:5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庆城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庆城县委

庆城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0日

 

庆城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为进一步明确改革目标,深化“三医联动”,巩固提升,固强补短,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题,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预防为主”和“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围绕“一个中心”(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做到“两个注重”(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基层),推动“两个转变”(推动改革从单项突破向系统集成转变,推动公立医院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实现“五个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水平,群众健康水平),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全方位全周期维护群众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通过承前启后、深化拓展、提质增效、协同联动,争取到2023年,全县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平均稳定在75%左右,县域外转诊率降至10%以内,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8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8/10万、7.5‰、10‰以内。全县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实现以健康为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医疗卫生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有效缓解,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升,为如期实现“十四五”医改规划目标及2035年建成健康中国远景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从注重疾病诊疗向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转变。坚持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建立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坚持三医联动。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要求,统筹推进管理、价格、支付、薪酬等各项改革,提高政策衔接和系统集成能力。坚持人才战略。把选好管好用好人才作为改革发展之基,树立人才意识,充分发挥人才在推进改革创新中的引领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预防为主,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持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完成庆城县人民医院附属等后续工程、县妇计中心、县疾控中心迁建项目;2023年,力争完成县岐伯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完善县级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优化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争取实施乡镇卫生院附属工程和周转宿舍项目,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合理增加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全基层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2.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疾控机构功能定位,从人员编制、经费保障、薪酬待遇、职称晋升、教育培训等方面着手,激发疾控机构运行活力,基本建立符合我县实际、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疾控机构运行新机制,疾控机构反应快速、运转高效,疾控人员待遇水平和工作能力明显提高。(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3.健全公共卫生应急保障体系。将主要健康指标、重大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纳入党委、政府考核指标体系,逐步稳定增加公共卫生事业投入,着力提升突发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在县疾控中心建成标准化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进一步提升检测能力;常规检测项目从33项增加到42项。建立完善医疗应急物资储备长效投入机制,充实完善公共卫生应急队伍,配套相关政策,加快培养流行病学调查等专业人才。每年开展2次以上的疫情应急处置演练,提升流行病学调查与疫情防控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医保局)

4.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围绕重大疾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加强公立医院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建立相应的督促、激励、约束机制。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县人民医院、县岐伯中医医院全面落实“三区两通道”(三区:清洁区、污染区和半污染区,两通道:医务人员通道和病人通道)要求,完善传染病诊疗和救治网络,县人民医院完善传染病楼建设、乡镇卫生院建成规范的发热诊室。加强公立医院感染、急诊、重症、检验等专科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及重大疫情防治能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5.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响应机制和应对预案。强化落实传染病报告首诊负责制,首诊报告及时率、报告率达到100%。完善大数据综合监测系统,推进建立智慧化预警机制,提高以新冠肺炎为主的病毒性传染病的信息化监测能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二)促进资源联动,形成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

6.持续发挥医保杠杆撬动作用。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定位分工,完善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不同举办主体医疗卫生机构定位明确、分工清晰的工作机制。继续巩固实施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合理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比例,进一步引导就医流向。落实二级医院255种常见病多发病、乡镇卫生院52种普通病的诊治机制,对各级医疗机构诊治能力进行动态评估,科学确定新增分级诊疗病种。除65岁以上老人、5岁以下婴幼儿、孕产妇、精神病患者、重大传染病患者、危急重症患者外,其余患者全部纳入分级诊疗体系,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对医疗机构不按病种管理规定收治和转诊的,按服务协议严肃惩戒,对患者不按病种规定越级诊疗的,按规定降低报销比例。建立分级诊疗、病种支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调整县乡级单病种付费标准,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收治患者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局)

7.加强医联体建设。持续优化完善现代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加快推动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远程诊疗等建设进度,加强县域医共体网格化布局管理,落实“分区包段”要求,逐步实现医疗资源有机结合、上下贯通。在医共体内部实现大型检查、检验设备、消毒供应、药品配送等资源共享,推行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建立统一的药品耗材目录,整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强化防治结合、医防融合;探索实施医保总额预付、打包付费改革,建立资源共享利益分成机制。到2023年,县级医院加入不少于20个省级以上专科联盟;继续推动县域5个医学中心建设,实现“乡检县诊,以县带乡”,检验、心电、影像3个县域医学中心使用覆盖率达到100%;2022年,县人民医院与陕西华颜医师集团有限公司建成心血管介入中心;乡镇以上所有医疗机构全部建成远程诊疗系统,将远程医疗服务纳入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率达到65%以上,慢性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县域外就诊率降至10%以内。(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8.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行政、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绩效考核“六统一”管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健全订单定向医学生到村卫生室工作机制,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采取派驻、巡诊等方式提高基层服务水平。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规范乡村医生进入和退出,指导村医落实6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为重点,强化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初筛、儿科、精神疾病、老年病、中医、康复等医疗服务能力。县级公立医院以5大救治中心(胸痛、创伤、卒中、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中心)和5大县域医学中心(心电、影像、检验、病理及消毒供应中心)为载体,在255种常见病诊疗基础上,提升急危重症救治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水平,高质量诊治至少10种以上大病。县人民医院、县岐伯中医医院力争分别于2022年和2023年达到三级医院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三)强化内涵建设,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9.深化人事编制制度改革。探索县级医院编制备案制改革,实现基本编制调整权限、人员控制数分配权限、人员控制数使用核准权限、内设机构设置权限“四个下放”的制度化和标准化。2021年起,在公益二类医疗机构全面开展编制备案制管理改革,实行机构编制部门管总量、管标准、管监督,主管部门管统筹、管审核、管调整,公立医院自主用编、自主设置、自主管理,落实公立医院选人用人自主权。卫生健康部门统筹使用本级公立医院编制,根据用人需求及时调整各医疗机构编制数额,确保特需人才引进和招录。用编制控制招录紧缺人才,由县财政部门按在编人员标准落实薪酬待遇。做好公立医院临聘专业技术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和社保养老等相关服务,用人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实现同工同酬。(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卫健局)

10.深化薪酬制度改革。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结合经济发展、财政状况、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及公立医院职责定位与运行现状,重新测定医务人员及院长的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建立政府补贴、医保基金支付、化解历史债务等与医院薪酬水平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卫生健康部门会同相关机构于每年12月底完成本年度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支出结构监测,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提出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调整方案,报人社、财政部门核定。到2023年,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0%以上,绩效工资中用于激励的比例不低于绩效工资总量的60%,全面建立以绩效考核为依托、更好强化公益性导向、体现知识与技术价值的薪酬分配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逐步建立“公益一类保障与公益二类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的绩效工资实施细则,逐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

11.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2020年公立医院国家考评排名为基础,建立公立医院“国考”排名奖惩机制,科学制定全县公立医院绩效及院长任期考核办法。成立县政府主导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小组,每年对公立医院及院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等级评审、学科建设、薪酬水平挂钩,切实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到2023年,实现全县公立医院药占比低于30%,医疗服务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高于35%,二级医院70%以上出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的目标;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不含药品收入),公立医院每门急诊人次平均收费水平增长比例,出院患者平均医药费用增长比例,公立医院资产负债率和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长期负债占总资产的比例,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二级公立医院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二级公立医院出院患者手术占比和出院患者四级手术比例,公立医院职工、门诊患者、住院患者满意度等评价指标持续优化。(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12.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全面落实《庆阳市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关于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阳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等政策规定,在刚性引进上,采取公开招聘、公开选拔、综合素质测评和考核考察调入等方式;在柔性引进上,采取兼职、讲学、技术咨询、短期聘用等方式。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在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时,组织、编制、人社、卫健部门按照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解决,在符合政策规定且资料完备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分别办结相关审批、聘用(备案)手续。鼓励各级医疗机构结合实际柔性引进人才,建立人才驿站,推行特聘教授、特聘研究员、特聘专家制度。鼓励人才和团队携项目、专利等创新成果在各级医疗机构落地转化。县级医院每年引进临床医学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少于5名,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引进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不少于2名。(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

1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卫生健康人才培养机制,制定行业骨干培养计划,加大全科、儿科、麻醉、急诊、妇产、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力度。实施医务人员素质提升培训(第二批)项目,选派乡级业务骨干在县级医院学习,县级业务骨干在省级医院和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等国内知名医院学习。3年内,培训县、乡级业务骨干和管理人才不低于100名。同时,分级分层分类,有计划、有侧重、多方式开展培训,各级医疗机构每年要列支一定比例的专项经费用于人才培养,全县每年选派不少于30名业务骨干到省内外医院进修学习。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团队到各级医疗机构开展讲座、培训、技术指导,帮助建设重点学科,提升整体医疗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财政局)

14.规范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以章程为统领,健全内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办事程序,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县人民医院、县岐伯中医医院全面配备总会计师,作为医院班子成员,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对医院运营管理、业务发展、基本建设及资本运营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和决策支撑作用。严格贯彻执行“两办法一规范”(《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公立医院成本核算规范》),全面落实预算管理制度,建立成本核算、债务管控、信息公开等科学化长效机制,提高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将公立医院管理费用占业务支出比重控制在10%以内。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坚持疫情防控和日常服务相结合,加强发热门诊、定点医院管理,做好院感防控和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力度,每年对专项资金、公立医院资产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审计。强化公立医院文化建设,关爱医务人员,提升职业待遇及职业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财政局)

15.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对标国际国内医疗科学发展水平,积极引进新技术、开展新业务,逐步缩小县内医疗服务水平与发达地区的差距。3年内,县级医疗机构在现有重点专科的基础上,争创5个以上市级重点专科,3个以上省级重点专科。(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四)深化医保制度改革,筑牢群众看病就医安全网。

16.完善待遇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医保局《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加强基本医疗保险主体保障功能,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待遇与缴费挂钩,基金分别建账、分账核算。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促进与商业健康保险、社会慈善捐赠、医疗互助等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局)

17.健全筹资运行机制。坚持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的原则,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成效,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强化基金预算和绩效管理。科学编制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性。加强基金中长期精算,建立基金运行评估制度,构建风险预警和收支平衡机制。(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局)

18.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制度,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建立完善支付方式运行评价机制。逐步扩大日间手术付费覆盖范围,3年内,至少增加10个病种。探索开展日间放化疗服务,推行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和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县人民医院加快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资金周转金制度。(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局)

19.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每年不定期对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规范、增补、调整,逐步理顺不同类型、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对薄弱学科发展及中医药传承创新给予政策倾斜,支持医疗服务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做好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相互衔接。(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局)

(五)规范药品供应保障,彻底挤压药品耗材价格水分。

20.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医疗机构全面配备并优先选择使用基本药物,不断提高基本药物使用占比。各级医疗机构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1为国家基本药物,X为非基本药物)用药模式,逐步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不低于90%、80%。(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21.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健全短缺药品联动会商机制,构建分层监测、分级预警、分类储备、分步应对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选用县内中药生产企业的产品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改进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链管理,鼓励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延伸服务,提高药品耗材流通配送集中度和可及性。(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局)

22.实行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逐步建立药品采购与医保支付标准联动机制,实行“超支合理分担、结余奖励留用”政策,严格落实“两票制”或“三票制”,对因规范使用带量采购药品耗材减少基金支出的医疗机构,年度医保预算额度不调减。鼓励全县医疗机构相互或者跨区域组成联盟,采取磋商撮合等方式,开展药品耗材带量采购,降低采购价格。(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局)

(六)分类加强监管,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23.加强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健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将区域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纳入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将民营医疗机构纳入统一的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范围。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定期通报制度,健全完善跨部门协调、监管、督察机制。(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24.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全面落实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10大目标任务及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质控中心建设,持续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体系,以单病种质控为抓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制定医德医风考核评价办法,将医德医风与医务人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直接挂钩,塑造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医风严谨的行业风范。(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25.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监管。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利用日常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突击检查等手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医疗机构管理主体责任,建立诚信执业量化分级考核制度。探索开展“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对投诉举报多、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民营医疗机构加大抽查频次和查处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利用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平台的智能预警监测系统,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进行精准核查、精准执法,提高监管效率。(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26.加强药品耗材监管。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监管创新,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健全完善突发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检验检测、体系核查、监测评价、紧急使用等工作机制,提升药品监管应急处置能力。加快药品追溯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一物一码、物码同追”。规范零售药店审批和监督管理。各级医疗机构在现有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基础上,建立本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加强药事管理及合理用药考核,充分发挥临床药师作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局)

27.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用好管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能力和工作力量,强化医保部门基金监管责任,完善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控机制,建立医保医师制度,将监管对象由医疗机构延伸至医务人员,将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服务绩效双控制。落实医疗保障基金行政监督检查管理规定,规范医保执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医保局)

(七)推进相关领域改革,不断提升健康服务水平。

28.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行动。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作为推动惠民、惠医、惠政各项医改任务落地落实的重要支撑,破惠民“难点”,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一体化”共享服务、“一码通”融合服务、“一站式”结算服务、“一网办”政务服务、“一盘棋”抗疫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创惠医“热点”,加快推进智慧医疗建设,促进区域医疗资源均等化。鼓励支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通讯等技术手段,加快智慧医院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医院,进一步提升医院信息化水平,县级两院要建成互联网医院,全面完成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3级以上。逐步实现检查资料数字化存储和传输,通过建立医疗机构检查资料数据库或“云胶片”等形式,推进检查资料共享,落实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创惠政“亮点”,完成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平台提质增效,创建以医改监管为主题的综合指标监管服务模式,实现从宏观粗放式管理向过程精细化管理转变,提升行政效能,重点抓好综合业务、医改重点指标、医疗资源及行为、群众满意度等过程监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

29.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深入挖掘“岐伯故里”优势,积极探索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体制机制创新,持续推动“中西医并重”方针落地。强化人才培养,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与技术团队建设规划,实施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适宜技术培训项目,确保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分别规范开展45项、9项、6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努力提升国医大师吕景山传承工作室、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杨德祥传承工作室及全国中医学术流派长安米氏内科流派传承工作室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工作站的内涵,充分发挥名医带动效应,做强名老中医学术思想的传承与创新,力争培养20名中青年中医优势专科骨干人才。实现全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村级中药柜全覆盖。县岐伯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成至少2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县人民医院进一步巩固中西医结合医院创建成果,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能够提供中医药进病房技术服务;县妇计中心能够开展儿科和妇科中医药服务;县域内建成市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不少于10个。推动中药材标准化种植,以南庄乡惠萃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带动,建成南庄-玄马1万亩中药材片带一处,全县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率达到50%以上。做活做强“中医药+”产业链,巩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国家中医师承甘肃岐伯基地”成果,打响“岐伯故里、周祖圣地”文化品牌。依托药王洞养生小镇、岐伯圣景、《黄帝内经》千家碑林、岐黄中医药文化博物馆等,开发集中医疗养、文化传播、商会洽谈、中药材辨识、养生旅游为一体的、富有庆城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新模式,壮大中医药大健康产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逐步打造集中草药种植、陇药生产、岐黄养生、中医保健等为一体的岐黄中医药文化旅游康养产业链。(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

30.深入实施医养结合。建立多层次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做实65岁以上居家老人“2111”健康管理服务(开展2次医养结合服务、1次免费体检,1次中医药体质辨识服务、至少1次失能评估与健康指导)。县岐伯中医医院要建成1个康复中心和1个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县人民医院配齐康复治疗师及安宁疗护床位,开设20张以上床位的老年医学科。驿马中心卫生院、马岭中心卫生院开展安宁疗护和托老服务,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借助卅铺卫生院力量设立医务室开展医养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民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程,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统一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把落实行动计划工作任务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中,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要加强医改工作力量,设立医改协调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细化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二)落实办医责任。财政部门要在保持公立医院原有经费投入的基础上,随财政增长逐年增加投入。要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公共卫生服务和政策性亏损等投入,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保障。科学制定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办法,严格管控新增债务,确保公立医院长期负债率逐年下降。

(三)强化督导考核。各相关部门要建立任务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县医改办要加强指导、协调和考核,每年8月份,组织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在全县通报,并将结果作为拨付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四)营造良好环境。要深入学习贯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开展学法普法活动。加强医改政策宣传和培训,形成改革合力,增强改革效能。做好改革的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及时总结提炼形成改革经验。

 

附:1.庆城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名单

  2.庆城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行动主要目标

 

附件1

庆城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杜 丰   县委书记   

    姚振杰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

副组长:王 超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

    梁晓艳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刘 军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成 员:张津铭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王瑞祥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封建锋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卢俊义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朱圭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安世兴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 旭   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俊岩   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胡永峰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嵇兴勤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贾庆礼   县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

    翟凌翔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齐保存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夏设铭   县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哲博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梁 升   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永平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郑浩斌   县卫健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所长

    张鸣波   县人民医院院长

    韩 琼   县岐伯中医医院院长

    韩万仟   县妇幼保健站站长

县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张俊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自行替补,不再另行文。


附件2

庆城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行动主要目标


类型

序号

指标内容

年度目标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居民健康水平

1

全县居民人均预期寿命

达到76.9岁

达到77.6岁

达到77.8岁

2

孕产妇死亡率

控制在18/10万以内

控制在18/10万以内

控制在18/10万以内

3

婴儿死亡率

控制在7.5‰以内

控制在7.5‰以内

控制在7.5‰以内

4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控制在10‰以内

控制在10‰以内

控制在10‰以内

不断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5

在县级,2021年,完成庆城县人民医院附属等后续工程、县妇计中心、县疾控中心迁建项目;2023年,力争完成县岐伯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完善县级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在乡镇,争取实施乡镇卫生院附属工程和周转宿舍项目,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合理增加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完成庆城县人民医院附属等后续工程、县妇计中心、县疾控中心迁建项目

积极争取乡镇附属设施建设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

力争完成县岐伯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坚持填平补齐原则,争取完成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6

县疾控中心建成标准化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

完成建设任务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7

提升县人民医院传染病楼、乡级建成规范的发热诊室

乡级全部建成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8

县疾控中心常规检测项目从33项增加到42项

全面完成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形成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

格局

9

医共体内部实现大型检查、检验设备、消毒供应、药品配送等资源共享,推行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建立统一的药品耗材目录,整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强化防治结合、医防融合;探索实施医保总额预付、打包付费改革,建立资源共享利益分成机制

全面完成

持续提升

全县形成较为完整的医共体政策体系,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10

县级医院加入省级以上专科联盟不低于20个

县级医院加入不低于15个

县级医院不低于18个

县级医院不低于20个

11

继续推动县域5个医学中心建设,实现“乡检县诊,以县带乡”,县域检验、心电、影像中心使用覆盖率达到100%;乡镇以上所有医疗机构全部建成远程诊疗系统,将远程医疗服务纳入医疗质量控制体系

县域检验、心电、影像中心使用覆盖率达到100%以上;乡镇以上所有医疗机构全部建成远程诊疗系统,将远程医疗服务纳入医疗质量控制体系

县域检验、心电、影像中心使用覆盖率达到100%以上

持续提升

形成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

格局

12

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慢性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

基层就诊率达到58%以上;慢病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

基层就诊率达到62%以上;慢病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

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慢病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

13

县域外转诊率降至10%以内

降至18%以内

降至15%以内

降至10%以内

14

县级公立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服务能力

完善软件建设

至少1家达到

2家达到

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15

公益二类医疗机构开展编制备案制管理改革

全面开展

完善提升

完善提升

16

在全县推行薪酬制度改革,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0%以上;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的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推行薪酬制度改革,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36%以上;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的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38%以上

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0%以上

17

分类建立考核排名奖惩机制,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及院长任期考核办法

建立机制、制定办法

完善提升

完善提升

18

县级医院每年引进临床医学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不低于5名,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引进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不低于2名

县级医院不低于5名,基层不低于2名

县级医院不低于5名,基层不低于2名

县级医院不低于5名,基层不低于2名

19

培训县、乡级业务骨干和管理人才不低于80名;县级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分别选派50名、30名以上业务骨干到省内外医院进修学习

县级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分别选派50名、30名以上业务骨干进修

县级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分别选派50名、30名以上业务骨干进修

县级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分别选派50名、30名以上业务骨干进修

20

药占比控制在30%以内

控制在30%以内

控制在30%以内

控制在30%以内

21

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到35%以上

达到33%以上

达到34%以上

达到35%以上

22

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不含药品收入),公立医院每门急诊人次平均收费水平增长比例,出院患者平均医药费用增长比例,公立医院资产负债率和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长期负债占总资产的比例,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二级公立医院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二级公立医院出院患者手术占比和出院患者四级手术比例,公立医院职工、门诊患者、住院患者满意度等评价指标

持续优化

持续优化

持续优化

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23

公立医院管理费用占业务支出比重控制在10%以内

控制在11%以内

控制在10%以内

控制在10%以内

24

县级医疗机构创建3个以上省级重点专科,5个以上市级重点专科

县级医疗机构创建1个以上省级重点专科,1个以上市级重点专科

县级医疗机构创建2个以上省级重点专科,3个以上市级重点专科

县级医疗机构创建3个以上省级重点专科,5个以上市级重点专科

25

二级医院70%以上出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

二级医院55%以上

二级医院70%以上

巩固提升

深化医保制度改革

26

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平均稳定在75%左右

全面完成

巩固提升

巩固提升

27

出台《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待遇与缴费挂钩,基金分别建账、分账核算;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出台方案并组织实施

完善提升

完善提升

28

逐步扩大日间手术付费覆盖范围

至少增加2个病种

增加5个以上病种

增加10个以上病种

29

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

县人民医院开展试点

全面推行

完善提升

30

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年内至少调整1次

年内至少调整1次

逐步理顺不同类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规范药品供应保障

3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不低于90%、80%

分别不低于85%、70%

分别不低于88%、75%

分别不低于90%、80%

32

逐步建立药品采购与医保支付标准联动机制,实行“超支合理分担、结余奖励留用”

探索开展

完善提升

完善提升

分类加强监管

33

巩固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至少召开1-2次联席会议,完善跨部门协调、监管、督察机制,督察结果通报各单位

完善提升

完善提升

34

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将区域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纳入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将民营医疗机构纳入统一的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范围

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将民营医疗机构纳入统一的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范围

完善提升

完善提升

35

探索开展“信用+综合监管”试点

开展试点

全面推开

完善提升

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36

县人民医院、县岐伯中医医院建成“互联网”医院,完成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3级以上

有序推进

全面完成

完善提升

37

县级两院达到三级医院服务能力

提升县级两院服务能力

县人民医院到三级医院服务能力

县岐伯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

38

培养20名中青年中医优势专科骨干人才,提升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内涵

培养10名中青年中医优势专科骨干人才,提升国医大师吕景山传承工作室、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杨德祥传承工作室及全国中医学术流派长安米氏内科流派传承工作室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工作站的内涵。

培养15名中青年中医优势专科骨干人才,提升国医大师吕景山传承工作室、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杨德祥传承工作室及全国中医学术流派长安米氏内科流派传承工作室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工作站的内涵。

培养20名中青年中医优势专科骨干人才提升国医大师吕景山传承工作室、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杨德祥传承工作室及全国中医学术流派长安米氏内科流派传承工作室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工作站的内涵,中医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39

县岐伯中医医院建成1个康复中心和1个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县人民医院配齐康复治疗师及安宁疗护床位,开设20张以上床位的老年医学科

有序推进

全面完成

完善提升

40

驿马中心卫生院、马岭中心卫生院开展安宁疗护和托老服务,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设立医务室开展医养服务;全县建成1所医养康护一体化的中医药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全面完成

完善提升

多层次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全面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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