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人民政府关于不断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通告
庆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不断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通告
(二〇一九年 第2号)
为不断加强我县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县域内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和管理工作,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台帐记录,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并对餐厨垃圾收集的泔水桶、存放桶每天进行自行消毒。
二、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理。
四、坚决禁止使用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五、发现餐厨废弃物及泔水饲养生猪行为,请及时向县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5953331)投诉举报;发现餐饮经营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分类存放、随意处置餐厨废弃物的,请及时向县食药监局(12331)投诉举报。
庆城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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