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3家餐饮标兵单位荣获“流动红旗”
4月23日,庆城县食药安委办、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向庆城县虹鑫骨头城等3家“餐饮标兵单位”授予“流动红旗”。
“餐饮标兵单位”评选标准包括食品经营许可及信息公示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加工制作过程、备餐,供餐与配送、餐用具清洗消毒、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止餐饮浪费九个方面。同时对餐饮标兵单位实行动态化管理,每季度评选一次。
本次通过严格评估,庆城县虹鑫骨头城、邵家蜀匠骨汤火锅店、兰湘子·湘菜小炒馆3家餐饮服务经营主体荣获“餐饮标兵单位”。
终审:周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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