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为统领着力打造“食安庆城”
庆城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纪实
近年来,庆城县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总要求,遵循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战略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总体运行势头良好,近年来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稳定向好,连续三年在全市食品安全综合目标考核中位于前列,分别于2018、2019年承办了全省、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现场推进会。
一、县委、县政府支持力度持续加大。每年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分别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及市场监管工作至少2次,县委书记、县长专题听取食品安全及市场监管工作汇报,作出工作批示和要求。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就食品安全、市场监管、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督查,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推动工作落实。县上连续5年购买农村集体聚餐责任保险,为群众自办宴席拧紧了安全阀,全县中小学校实现100%参保,全县参保企业和单位达到90%。今年,县财政列支经费150万元,有效保障创建工作能够正常开展。
二、食品检验力度不断增大。今年3月,庆城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顺利通过省上资质认定,目前建有实验室面积216㎡,具有实验设备64台(件),价值152.3万元。具备食品产品14项、食品参数24个、食品相关产品1个的检测技术能力和报告能力。今年已完成食品快速检测5047批次,抽检企业117户,涉及食品种类16种,占全年快检任务6760批次的74%,检出不合格产品20批次,合格率99%,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年19份/千人。2018-2020年共安排食品监督抽检2220批次,年抽检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2021年计划完成食品监督抽检974批次,抽检覆盖率逐步提升。
三、强化部门联动和源头管控。自然资源部门完成了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划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单元162个,农用地详查点位25个。农业农村部门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完成“三品一标”认证产品4个,其中绿色食品国家认证4个,积极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兽药质量安全、饲料质量安全、畜禽屠宰等专项整治,确保规模饲养场、畜禽屠宰加工监管率达100%,屠宰检疫率达100%。发改部门制定了《超标粮食收购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重金属、真菌霉素等10项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县地方粮食储备库粮食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设备已安装到位,可以对部分原粮进行检验化验。城管部门对餐厨垃圾实行统一收运、统一处置,做到餐厨垃圾收运全程不落地,实现对餐厨废弃物处理全程监管。商务部门建成集物流、分拣、寄送为一体的电子商务仓储物流分拣中心1处,对全县物流快递公司进行整合,实行统一分拣配送,各项设施设备已全部完成调试安装,已投入使用。
四、加快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平台推广运用。近三年来,庆城县分行业、分区域举办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培训58场次,食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电子追溯平台开通使用率达到了100%,其他食品经营企业加入率达到80%。指导31家食品生产单位和2476家食品经营单位录入数据信息,覆盖率达99%以上,实现了“源头可溯、去向可查、问题可控、责任可追”的监管目标。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商超等各项宣传活动,联合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采取悬挂横幅、现场普法、现场咨询、现场调解、答疑释惑和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普及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着力提高广大群众消费维权意识。近三年来,共开展各类现场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服务20万余人次,为消费者答疑释惑8万余人次。
六、坚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教育、卫健等多部门通力合作,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机制,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追根溯源、巡线深挖、重拳出击。近三年来,共部署安排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检查达130余次,累计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63起,处罚没款35.76万元;2021年3·15及“食品安全周”期间销毁了假冒伪劣及过期商品1425种(批次),重量达15.8吨,价值约29.05万元,严厉打击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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