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专题专栏>食品药品安全>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的公告

来源:庆城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1-11 08:20:52 浏览次数: 【字体:

全县各经营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现将全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2023年度年报公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报公示经营主体

2023年12月31日(含)前,在全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二、年报公示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年报公示方式

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点击至“甘肃”填报并公示2023年度报告。

2.个体工商户也可以通过纸质方式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填报年报进行公示。

3.办理歇业备案的经营主体仍应按时公示年度报告。

四、法律责任

经营主体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并对报送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或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止。

五、防诈骗提醒

市场监管局提醒:经营主体公示年报的唯一官网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市场监管部门对报送年报和公示其他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对发现冒充市场监管部门发送的年报链接、收取费用等乱象,不要点击,以免上当受骗。同时,可以向属地公安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六、年报咨询电话

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3389467298

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9日


终审:周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