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控制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构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庆城县市场监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校园餐”违法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
对于举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的下列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甘肃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等规定给予奖励。
(一)“校园餐”经营主体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
(二)“校园餐”经营主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加工食品,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加工食品的;
(三)“校园餐”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食品的;
(四)“校园餐”经营主体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
(五)“校园餐”经营主体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者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
(六)“校园餐”经营主体在加工、收购、运输食用农产品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
(七)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校园餐”违法行为。
二、举报途径
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举报,也可以直接联系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线索,一经核查属实,将按照《甘肃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实施奖励。
举报电话:12315 0934-3222359
传真:0934-3222359
邮寄地址:庆城县南大街钟楼巷6号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09室
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6日
终审:周俊义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