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冯灭霸斗争
为打击封建势力,解放和发动群众,掀起抗日救国运动的高潮,1937年4月,红军教导师与陕甘宁省委工作团组织群众开展了反对庆阳城恶霸地主冯翊清的斗争。
冯翊清号称庆阳城首富,以庆盛积为字号,为庆阳城的八大家之一。冯家在城里有6处豪华大院,百十间青砖瓦房,占有附近四乡2000多亩田地,开设了许多商店铺面,并经营当地的邮电业务。冯翊清兄弟子侄大都在政府任职,冯家在地方上极有势力。其弟冯翊翰(即冯老五)曾任甘肃省驻北京参议员。冯翊清依仗权势,勾结土匪,包揽诉讼,贪污赈款。曾保举谭世麟为民团营长,并与之狼狈为奸,鱼肉百姓,群众十分痛恨。1929年,陇东遭受严重旱灾,时任庆阳县赈灾委员会主任的冯翊清,以修城补路、办火柴公司为名鲸吞甘肃省政府拨付的赈灾款4万元。红军进城后,冯翊清与国民党的反动势力勾结,造谣惑众,诋毁共产党,破坏抗日统一战线,甚至扣押红军退还给群众的粮食。1933年至1935年间,由于国民党当局的庇护,庆阳县农民虽然多次控告冯翊清的罪行,但均无果而终。
教导师初到庆阳城时就不断有人控告冯翊清的罪行。起初,群众控告的都是一些民事案件。后来,庆阳县第三区前任区长孙广玉、庆阳城绅士王家彦在控告书中揭发了冯翊清针对教导师的一些破坏活动。教导师和省委工作团经过深入调查,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决定拘冯翊清及其子侄。为了取得反冯斗争的胜利,教导师和省委工作团在逮捕冯翊清之前做了许多准备工作。教导师和省委工作团组织各界救国会撰写揭发冯翊清贪污赈灾款等罪行的呈文;培养积极分子,酝酿反冯的群众斗争;利用中小地主、绅士与冯翊清之间的矛盾,动员他们揭发冯翊清的罪行,扩大反冯斗争的群众基础。一切准备就绪后,由救国会出面,把控告冯翊清的呈文分别送到教导师、庆阳工委、国民党西峰专署和甘肃省政府。
1937年4月7日晨,教导师政治部与西峰专员公署驻庆阳城办事处代表兼庆阳县第三区区长王开先协商妥当后,逮捕了冯翊清本人及其子侄冯榘、冯棻、冯棠、冯杲,冯翊清次子冯棨由于不在家而逃脱。逮捕行动结束后,教导师立即张贴布告,宣布冯翊清等人的罪状。布告列举了冯翊清等人的6项罪名:一是破坏抗日运动,破坏统一战线。造谣惑众,离间红军与中央军的团结,企图破坏国家统一。二是贪污赈款,剥削灾民。1929年鲸吞赈灾款,饿毙饥民万余人。三是勾结军队,虐掠绅商。1930年勾结陈珪璋攻陷庆阳城,抢掠勒索本地绅商。四是依持权势,迫害乡民。五是假借公名,放赌抽利。六是破坏红军声誉,图谋不轨。7日下午,教导师政治部和庆阳县第三区公署联合召集地方各机关团体联席会议。救国联合会、各界救国支会、城关联保处及城区一些学校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教导师民运科长任质斌代表教导师政治部向与会者介绍了冯翊清等人的罪行。根据任质斌提议,会议推选王开先、陈时夫、任质斌等19人组成冯案检查委员会,负责冯案的检察审判,任质斌为主任委员。会议还决定在街道上设置秘告箱,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教导师拘捕冯翊清等人的行动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地方各机关团体联席会议之后,各界救国会、各民众团体纷纷召开紧急会议,传达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发动群众揭发冯家父子的罪恶。这时,各界群众纷纷向教导师和庆阳县第三区公署递交请愿书,拥护红军的行动;上千群众云集街头,向设在街头的秘告箱投送揭发材料。王家彦出面组织反冯联合会,成立“打狗队”,专门打击为冯家通风报信的人。4月9日,各界群众在庆阳城体育场大戏楼前举行声讨大会。各界群众推选王开先、陆为公、任绍亭等人为大会主席,田绍锡为司仪。陆为公向到会群众介绍了逮捕冯翊清的真相。教师代表杨季雄、工人代表赵安庆、救国会代表李华山等在大会上发言,声讨冯氏父子的罪行。这次大会之后,群众反冯斗争的情绪逐渐高涨。
4月14日,冯案检查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决定,设立意见、查问、整理、秘书、总务5个股,各股每天下午5时至6时在南街集中办公。到4月下旬,经过20多天的斗争,检查委员会的调查基本结束,但是由于国民党当局的干预和包庇,案件迟迟不能审判结案。28日,庆阳城各界群众数千人冒雨举行请愿游行,要求严惩冯翊清等人。请愿群众向国民党中央检察院西安行营主任、甘肃省政府主席、甘肃省第三区行政公署专员、庆阳县各地驻军发出《庆阳全县民众为铲除劣绅冯翊清呼吁请愿专电》。但是,国民党当局置群众的请愿于不顾,执意将案件移交西峰专员公署,由国民党一方办理。国民党当局的包庇行为激起了群众的愤怒,全城市民开始罢市、罢工、罢课,向国民党当局施加压力。
迫于群众压力,5月1日之后,庆阳县第三区区长蔡用之、甘肃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戍纪五相继与教导师政委袁国平会谈,协商审理冯案事宜。在会谈中,袁国平据理力争,迫使戍纪五同意“组织会审,就地结案”。5月3日,全城群众再次集会请愿,迫使庆阳县第三区公署承认冯案检查委员会为合法的原告机关,并由教导师与西峰专员公署协商组成审判委员会,依法审理冯案。
5月7日,各方代表齐聚新街口,公开审判冯家父子。审判会由蔡用之主持,检查委员会主任任质斌宣读起诉书,并传唤各原告出庭作证。审判委员会认定冯翊清、冯榘、冯棨等鲸吞赈灾款,勾结土匪,鱼肉乡民,包揽词讼,诬良为盗等情尚有事实,构成渎职、伪造证处、诬告罪等。判处冯翊清有期徒刑15年,褫夺公权10年;判处冯榘有期徒刑10年,褫夺公权10年;缺席判处冯棨有期徒刑10年,褫夺公权10年。判令冯翊清返还其贪污截留的赈灾款,本息合计13300元;赔偿勾结土匪陈珪璋从中渔利的2000元;赔偿、偿还郭拴狗、李良栋等原告各项费用572元,粮食11.2石。审判委员会裁定,冯案词讼费200元,全部由冯翊清等人负担;对于该案判决结果,冯翊清等被告人无权上诉;该案的判决和执行均在庆阳城。
反冯斗争期间,教导师和省委工作团创办了《庆阳人民》报,刊登反冯斗争中的控告信、意见书、布告等,以配合群众运动。《庆阳人民》为四开油印版面,由西峰公署专员戍纪五题写报名,每几天出版一次。报刊向城区各界群众发行,还在请愿、游行的群众中散发,在城内大街小巷张贴。冯案宣判后,反冯斗争取得胜利,《庆阳人民》停止发行。
反冯灭霸斗争的胜利,对庆阳县统战区革命形势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第一,反冯斗争打击了当地的封建地主势力,震慑了国民党反动派当局。经过这次斗争,庆阳城大地主的反动活动受到压制,国民党当局对庆阳县第三区的控制明显减弱。第二,这次斗争调动了当地群众反帝反封建的情绪,扩大了抗日民主运动的群众基础。经过这次斗争,群众对封建地主势力的畏惧心理开始消除,愿意积极投身于共产党领导的群众运动中去。第三,这次斗争扩大了共产党在庆阳县乃至陇东地区的政治影响力。共产党和红军以群众利益为重的行为,与国民党当局庇护恶霸地主的行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激发了群众拥护共产党、反对国民党顽固派的情绪。
(本文摘自《中国共产党庆城历史》(第一卷),中共党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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