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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传 王维舟

来源:庆阳县志 发布时间:2015-06-20 12:43:15 浏览次数: 【字体:

    王维舟,字天祯,四川宣汉人。清光绪十三年(公元1887年)六月出生于农民家庭。幼读私塾,青年时期参加北伐,后在川军中供职。为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于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弃职到达上海,加入朝鲜共产党上海支部,同年冬赴苏联学习,翌年回国,在北京同吴玉章组织了“赤心社”,宣传马列主义。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在武汉开展革命活动,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八一”南昌起义后,受党中央委托,回四川创建革命根据地,开展武装斗争。历任川东军委书记、川东游击军总指挥、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十三军军长等职。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二月随红四方面军离开根据地长征,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十月到达甘肃会宁与中央红军会师,次年随中央直属机关驻延安。

    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王维舟被任命为一二九师三八五旅旅长,率部进驻陇东,先后兼任陇东军政委员会书记、陇东分区专员、陇东军分区司令员等职。部队初到庆阳,住房十分困难,为了给群众减少麻烦,王维舟带领旅部及直属机关的干部战士在庆阳县城北的田家城、麻家湾沿山崖城墙挖窑洞百余孔,基本解决了部队的居住问题。在抗日战争最困难的时期,王维舟模范地执行了党的统战政策,发动庆阳各界人士开展抗日募捐活动,有力地支援了前线。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一月,胡宗南开始向陕甘宁边区大举进犯,国共摩擦不断发生,王维舟组织边区军民与国民党顽固派进行了有力、有理、有节的斗争。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陕甘宁边区掀起了大生产运动,王维舟向部队和陇东军民提出了“一把撅头一杆枪,自力更生保卫党中央”的口号,领导军民广泛开展大生产运动。他以身作则,旅部成立“王维舟生产小组”,亲自开荒种菜,纺线织布,赢得了当地群众和部队广大指战员的赞扬。在他的带动下,三八五旅机关、警备二团、七团、七七○团都在驻地屯田垦荒,种上了粮食、棉花和蔬菜,并先后办起了团结纺织厂、新华制药厂、联合工厂、八一商店等二十多个工商企

业。到民国三十五年(公元1946年)三八五旅离开陇东,全旅生产的粮食自给有余,指战员的棉被和服装都得到了补充和更新。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二月,王维舟被西北局评为劳动英雄,受到奖励,在隆重的表彰会上,毛泽东亲笔为他书赠“忠心耿耿,为党为国”八个大字。

    三八五旅在陇东驻防的8年中,王维舟时刻要求部队遵守群众纪律,公买公卖,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他提倡拥政爱民,军民一家,部队与庆阳人民结下了鱼水之情,王维舟被陇东人民誉为“王善人”。

    民国三十四年(公元1945年)王维舟出席了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被选为中共中央候补委员。次年二月,他又被任命为中共四川省委副书记。当王维舟离开庆阳城时,沿街两旁的群众家家户户在门上插上小彩旗,门前摆桌设茶水、黄酒、糕点等隆重欢送。

    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王维舟离开重庆回延安,初任中共西北局委员和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副司令员,参加指挥西北地区的解放战争。此后,历任陕甘宁边区联防军区副司令员、边区政府委员会委员、西北军区司令员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共中央西南局常委、西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委、一至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王维舟坚持与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作斗争,极力保护战功卓著的老干部,后被江青、康生诬陷,惨遭迫害,于1970年1月10日含冤去世,终年83岁。1979年12月29日,党中央在八宝山为王维舟举行了追悼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