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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编好名镇名村志(二)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27 09:10:44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基本镇(村)情+‘名’和‘特’模式”,根据本镇(村)实际设置篇目。但是也不能偏离过远,仍然是传统志书的篇目设置,面面俱到,没有名镇名村志的特色。名镇名村志的标题,也可自拟,要精练优美、生动活泼、突出本村文化气息。一个好的标题好比标签,也能体现各镇(村)特点、个性,使读者有“此镇(村)非彼镇(村)”的认识。


《湾头镇志》篇目设计大纲:                       

大运河的玉佩——湾头    

基本镇情 

运河要津 

湾头古镇玉工滥觞 

新城崛起 

民俗风物 

名人与湾头 

主要参考文献

编纂始末 

    2、名镇名村志篇目大纲设计中的常见问题:

     一是没有突破传统志书的设计理念,把名镇名村志篇目设计成了传统镇村志的篇目;

    二是“名”和“特”不突出,重点内容显薄弱;

     三是归属不合理,排列不科学,标题欠简洁。

    3、名镇名村志与传统志书篇目设置比较

     关于精神文明篇的设置

    中国名镇志原方案未设精神文明的内容,修订方案将其设置在基本镇情中。名镇名村志要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的记述,这既是志书的时代特色,也是时代要求。名镇名村志要注重精神文明建设的记述,包括文明家庭、道德楷模、新乡贤、创建成果,以及好家风、好家训、好家书等内容的记述。

   要重视对新乡贤的记述 

    新乡贤:中国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新乡贤以自己的行动影响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根乡土的模范践行者。 

(二)记述方法

  1、关于图照                            

  2、关于概述的写作

  3、关于村情镇情的介绍 

  4、关于风土民情

  5、关于艺文、杂记、附录、人物、大事纪略

  6.关于民族特色的记述

 1、关于图照 

  名镇名村志对图照的要求:卷首设本镇(村)在中国的位置图、本镇(村)在XX省的位置图、本镇(村)行政区划图。志中随文配图,图下设说明文字,图文并茂。除人物传外,一般不使用个人标准像。还要注重收录历史文化、风土民情、建设成就、城乡面貌、乡贤人物、老旧物件等,同时要关注乡里乡亲的日常生活、劳作、娱乐等场景的照片。                        

  2、关于概述的写作

 中国名镇名村志的概述,遵循传统志书体例下的突破,既守志体又不唯志体,已从传统概述到标题文章、由记“面”到点“特”。

 3、关于村情镇情的介绍

    一是基本内容要全面;二是重点介绍一地现状,除建置沿革(历史沿革)外,一般只记下限年的基本情况,使读者对该地现状有个大致了解。

    4、关于风土民情 

    •生产习俗

    •生活习俗

    •土特名产

       •美食小吃

       •风俗习惯

       •宗教信仰

       •传说故事

       •方言俗语

       •山歌民谣

    5、关于艺文、杂记、附录、人物、大事纪略

 •艺文

  修改后的实施方案对这部分内容的收录要求是,主要收录歌咏本地、有代表性的诗词文赋,本籍人士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公开发表的文章、公开出版的文献书目,不收录原文。

  •杂记 

  部分名镇名村志有杂记的内容,且与艺文合为一个类目。内容包括民间传说、故事、歌谣等。

  •附录

  附录在中国名镇名村志实施方案中为自选篇目,主要收录对本镇(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及有价值的文件、规划、文献、名镇名村发展经验、发展模式和发展道路的专题调研报告,篇幅过长者可节录。

  •人物

  从单一到多样——为先贤、著名人物单独设置,比较详细地记述他们的生平事迹、主要成就和影响。

  要收录有影响、有事迹、有贡献的人物,不以传统志书收录人物的标准(级别、职称)来选择;不以个人情感收录人物;不收录反面人物。

除特别重要的人物单独记述、篇幅可适当多点外,其他人物建议规定一个字数范围,比如 500—800字。

    要写出记述人物的贡献和影响,展现人物要丰满,不能写成个人简历、履历、悼词。

    史实要真实,表述要准确,评价要恰如其分。收录记述在全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有重大影响的著名人物在本镇(村)的活动。

    人物表:中国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只收录革命烈士、高级以上职称技术人员、省部级以上表彰人员,其他如,乡土人物、荣誉村民等是否可以设置?设哪些人物名录?这些都需要认真加以研究。人物表:中国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只收录革命烈士、高级以上职称技术人员、省部级以上表彰人员,其他如,乡土人物、荣誉村民等是否可以设置?设哪些人物名录?这些都需要认真加以研究。

    •大事纪略

    立足全国,选取对本镇(村)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和历史意义的重要事件;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一事一条;采用纪事本末体完整记述人物、时间、地点、因果,要素齐全;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条,每条200字左右。

 6.关于民族特色的记述

    •民族风俗:这些风俗记述中,要区别于汉民族,着眼于少数民族的独特风俗。

    •民族文化艺术:包括民族史籍、民族文学、民族艺术、民族建筑、民族医药、民族工艺、民族信仰、民族教育、民族体育等。

    •民族地区经济形态及生产水平:主要包括经济结构、生产方式、生产特点、生产工具、经营方式、经济制度、交换关系、生活状况等,从而体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及其民族特色。

    •民族关系:少数民族乡镇村志要记清楚不同时代,不同阶段,不同社会条件下民族关系的演变。在民族事务管理方面要写民族事务机构,民族政策,民族工作。注意挖掘整理各民族维护祖国统一、共同保卫地区和平稳定、共同开发建设美丽乡村的事例。

(三)行文要求

    1、注意资料的使用,从重资料到重叙事并与传统志书侧重于用资料存史不同,名镇名村志侧重于资料与叙事并重

    2、注意处理好详与略的关系

    3、不宜用宣传性、总结性语言

    4、叙述要客观,表述要准确(重点避免史实性、知识性、常识性错误)

    5、引用他人讲话要慎重,尊重知识产权 

    6、行文简洁流畅,记述通俗易懂

(四)志名、编者名、断限

志名:以下限时的行政区域名称冠名,如《XX镇(街道)志》、《XX村(社区)志》。

编者名:统一使用“XX省(市、区)XX县(市、区)XX镇(乡)XX村志编纂委员会”。如,甘肃省秦安县陇城镇志编纂委员会、“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河口镇河口村志编纂委员会”。全志统一标注“中国名镇(村)志文化工程”标识。

断限:上限尽量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一般断至志书启动编纂年份,个别重大事项可延至搁笔。

(五)体例、资料、字数

体例:采用纲目体,横分门类、纵述史实。篇目设置不求面面俱到,但要主线清晰、大事必录。特色不突出、特点不鲜明、特征不明显等一般意义的内容不详记,可在基本镇村情中简要概括记述。

合理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着等体裁。以志为主,述而不论,生不立传。

资料:入志资料丰富、真实、准确、典型,能够反映事物发生、发展、演变过程。注重选用特色资料、微观资料、典型资料、鲜活资料,适当使用调查资料和口述资料。

字数:中国名镇志文化丛书版面字数控制在40万字左右,纯文字字数控制在18万字左右,最多不超过20万字。

中国名村志文化丛书版面字数控制在30万字左右,纯文字字数控制在15万字左右,最多不超过18万字。

(六)质量要求

中国名镇名村志质量要求参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执行。

五、中国名村、名镇志工程实施过程

中国名村志:

   (一)申报。由所在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申报,填写《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申报表》,并附村志篇目、村情简介,经村委会、镇(乡)级政府同意,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推荐、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审核、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复核。各级盖章后由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上报中国名村志丛书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评审。

(二)评选

由中国名村志丛书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的村志资格及篇目进行评议审定。篇目审定合格后,进入编纂程序。

(三)组织编纂

各村志由承编单位负责组织编纂,中国名村志丛书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提供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

(四)志稿审核

志书编纂完成后,由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初审,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复审,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终审,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应严把质量关。

(五)志稿报送

志稿终审后,由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向中国名村志丛书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报送送审稿。

(六)审查验收和出版发行

中国名村志丛书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志书,需返回修改,并由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重新组织终审。验收合格的志书,经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方志出版社出版发行。

(七)经费保障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对每部入选的村志出版资助包括编校费、出版管理费、印刷费(送书500本,不够的自费加印)。

   中国名镇名村志文化工程学术委员会

主  任:高翔

常务副主任:冀祥德

副主任:邱新立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伟平  王晖  王铁鹏  巴兆祥  田嘉  苏炎灶  李江  李孝聪  张大伟  张英聘  陈强  陈泽泓  武 力   和卫国  黄晓勇  潘晨光

学术委员会负责对申报名镇名村志的终审稿进行评议审定,研究解决丛书编纂工作中的专业和学术问题。

中国名镇志:

中国名镇志由所在镇政府申报,填写《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申报表》并附镇志篇目、镇情简介,经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推荐、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审核、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复核,各级盖章后由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上报中国名镇志丛书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评审。

中国名镇志丛书凡例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存真求实,全面、客观、系统记述中国名镇城镇化进程和改革开放成果,传承和抢救乡土历史文化,激发爱国爱乡情怀,留住乡愁,为探索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历史智慧和现实借鉴。

    二、为全面反映入志事物发展脉络,各志上限追溯至事物发端,下限一般断至各镇志启动编修年份,个别重大事项可延至搁笔。详今明古,着重反映时代特色和地方特点,重点体现各镇的“名”与“特”。

    三、记述地域范围以下限年份的行政辖区为主。为体现名镇在更大区域内的意义,可以从更开阔的区域视野记述与该镇相关的内容。

    四、统一采用纲目体,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横排门类,纵述史实,述而不论。

五、综合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各种体裁,以志体为主。体裁运用适当创新,篇目设置不求面面俱到,一般意义上的乡镇级内容略去不载。

    六、除引用文字和附录文献资料外,统一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述,行文力求朴实、严谨、简洁、流畅、优美,具有较强可读性。

七、人物部类遵循“生不立传”原则,人物传主按生年排序,只选录对本镇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人物,不面面俱到。

八、各项数据一般采用国家统计部门数据。数据缺乏的,采用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正式提供的数据。

九、数字用法、标点符号、计量单位分别执行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 15835—2011)、《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GB 3100—1993)和《有关量、单位、符号的一般原则》(GB 3101—1993)。历史上使用的计量单位,如斗、石、里、尺、磅、华氏度等,在引文时可照录。考虑到社会使用习惯,全书中亩不统一换算。

十、中华民国成立前的纪年,使用朝代年号纪年,括注公元年份;中华民国成立后的纪年,均使用公元纪年。志中所称“解放前(后)”,以该镇解放日为界;“新中国成立前(后)”,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日1949年10月1日为界;“改革开放前(后)”,以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界。本志“××年代”,凡未加世纪者,均指20世纪。

十一、为节省篇幅,避免重复,本志采用条目互见法。参见条目的表示形式为:参见本志“××类目·××分目·××条目”。

十二、对旧志、古籍中的繁体字、冷僻字一般用简化字或通用字替换,易引起误解的则保留。

十三、记述各个历史时期的党派、机构、职务、地名等,均以当时的名称为准。对频繁使用的名称,首次用全称并括注简称,其后用简称。

十四、各镇志需要单独说明的事项,均在各自编纂始末中记述。

中国名村志丛书凡例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存真求实,全面、客观、系统记述中国名村村落发展变化进程和改革开放成果,传承和抢救乡土历史文化,激发爱国爱乡情怀,留住乡愁,为探索中国新农村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历史智慧和现实借鉴。二、为全面反映入志事物发展脉络,各志上限尽量追溯至事物发端,下限一般断至各村志启动编修年份,个别重大事项可延至搁笔。详今明古,着重反映时代特色和地方特点,重点体现各村的“名”与“特”。

三、记述地域范围以下限年份的行政辖区为主。为体现名村在更大区域内的意义,可以从更开阔的区域视野记述与该村相关的内容。

四、统一采用纲目体,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横排门类,纵述史实,述而不论。

五、综合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各种体裁,以志体为主。体裁运用适当创新,篇目设置不求面面俱到,一般意义上的村级内容略去不载。

六、除引用文字和附录文献资料外,统一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述,行文力求朴实、严谨、简洁、流畅、优美,具有较强可读性。

七、人物部类遵循“生不立传”原则,人物传主按生年排序,只选录对本村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人物,不面面俱到。

八、各项数据一般采用国家统计部门数据。数据缺乏的,采用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正式提供的数据。

九、数字用法、标点符号、计量单位分别执行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 15835—2011)、《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GB 3100—1993)和《有关量、单位、符号的一般原则》(GB 3101—1993)。历史上使用的计量单位,如斗、石、里、尺、磅、华氏度等,在引文时可照录。考虑到社会使用习惯,全书中亩不统一换算。

   十、中华民国成立前的纪年,使用朝代年号纪年,括注公元年份;中华民国成立后的纪年,均使用公元纪年。志中所称“解放前(后)”,以该村解放日为界;“新中国成立前(后)”,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日1949年10月1日为界;“改革开放前(后)”,以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界。本志“××年代”,凡未加世纪者,均指20世纪。

    十一、为节省篇幅,避免重复,本志采用条目互见法。参见条目的表示形式为:参见本志“××类目·××分目·××条目”。

   十二、对旧志、古籍中的繁体字、冷僻字一般用简化字或通用字替换,易引起误解的则保留。

   十三、记述各个历史时期的党派、机构、职务、地名等,均以当时的名称为准。对频繁使用的名称,首次用全称并括注简称,其后用简称。

十四、各村志需要单独说明的事项,均在各自编纂始末中记述。


终审:车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