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综合年鉴编纂知识之一:中国年鉴的产生和发展
年鉴的重要源头是古老的历书。现代性质的年鉴率先在欧洲发展起来,并逐步向外传播,19世纪中期伴随西方经济、文化的入侵传入中国。20世纪上半叶,年鉴在中国这片文化沃土上,汲取中华文化的丰厚滋养,生根、发芽、逐步成长。20世纪80年代以来,年鉴事业快速发展,焕发出蓬勃生机,呈现出繁荣兴旺的局面。伴随着年鉴编纂实践的不断丰富和发展,年鉴界、方志界、出版界对年鉴基础理论、编纂理论和应用理论的研究逐步走向深入。
“年鉴”一词作为文献名称,最早出现在我国宋代。北宋官修书目《崇文总目》中著录“年鉴一卷”。《宋史·艺文志》在五行类典籍中著录“年鉴一卷”。此书现在已无从查寻,应为五行时令类典籍。1913年,上海神州编译社出版《世界年鉴》。这是由中国人民自己编纂出版的第一部具有现代性质的年鉴。20世纪20年代,中国年鉴事业得到初步发展。年鉴编纂种类多样,初具规模,既有综合性年鉴,又有专业性及统计性年鉴。进入30年代,中国年鉴事业出现了一个高潮,有人称为短暂的“年鉴热”。1930—1949年,编辑出版了百余种年鉴。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天津进步出版社于1950年编纂出版《开国年鉴》。它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综合性年鉴,主要反映新中国开国大事。年鉴事业的迅猛发展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80—1986年,为“年鉴热”兴起阶段;第二阶段,1987—2005年,为年鉴快速发展阶段;第三阶段,2006年以后,为依法编鉴阶段。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76号)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首次明确了地方综合年鉴的性质、编纂主体、质量要求和经费来源,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有关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的全国性法规,标志着社会主义新编地方志工作和地方综合年鉴工作进入了依法编修的新阶段。
——摘自杨军仕、王守亚等著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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