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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10月工作大事记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6 09:37:37 浏览次数: 【字体:

▲10-11日  苟爱仁带领工作组对《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先后深入白马铺镇顾旗村、南庄乡六村塬村检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开展情况。

同一时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洪涛一行到我县南庄乡、高楼镇调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脱贫攻坚工作,赵彦文陪同。

▲13-19日  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培训班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举办,朱天罡参加。

▲15日  县人大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苟爱仁参加。

同日,县人大机关党支部组织开展10月份主题党日活动,苟爱仁参加。

▲16日  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在县委、县政府机关第一会议室召开,苟爱仁、赵彦文参加。

▲17日  县委2019年第15次常委会会议在县委八楼会议室召开,苟爱仁列席。

▲18日  苟爱仁主持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第三十八次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甘发〔2019〕29号),讨论通过了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赵彦文、方智参加,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负责人列席。

同日,苟爱仁到太白梁乡调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并对两名高龄老人进行了慰问。

▲19日  庆阳市修复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动员会召开,苟爱仁、赵彦文在县委、县政府机关第二会议室参加了视频会议。

同日,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事迹报告会召开,赵彦文在县委、县政府机关第二会议室参加了视频会议。

▲20-26日  全县县乡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牢记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在井冈山江西干部学院举办,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代表及县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共40人参加培训。

▲21-27日  全省市州人大工作理论研究培训班在深圳全国人大干部培训中心举办,苟爱仁参加。

▲21日  全县修复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座谈会在县宾馆三楼大会议室召开,赵彦文参加并发言。

同日,县委2019年第16次常委会会议在县委八楼会议室召开,赵彦文列席。

▲24日  庆城县修复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工作动员会议在县委、县政府机关第一会议室召开,朱天罡、赵彦文参加。

同日,全县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推进会议在县委、县政府机关第二会议室召开,朱天罡、赵彦文参加。

▲29日  苟爱仁主持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第三十九次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委关于修复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会议精神和县委关于修复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工作方案,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清单、关于修复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工作方案。赵彦文、方智参加,朱天罡及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主要负责人列席。

同日,苟爱仁主持召开庆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全县2019年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关于对县民政局工作情况的调查评议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县人民法院执法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县人民检察院执法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全县“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审查报告、关于对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的审查报告、关于对县教育局工作情况的调查评议报告;听取了关于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宜的汇报、关于召开庆城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评议大会有关事宜的汇报。朱天罡、赵彦文及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

▲30日  庆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9年第十一次会议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在县委、县政府机关第二会议室召开,苟爱仁、朱天罡、赵彦文参加。

同日,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在县委、县政府机关第一会议室召开,苟爱仁、朱天罡、赵彦文参加。

▲31日  苟爱仁主持召开庆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组织学习了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全县2019年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的视察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司法局关于“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县公安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的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审查报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姜华,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残联负责同志,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各乡镇人大主席、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

同日,苟爱仁主持召开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评议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县教育局、县民政局两个单位的工作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两个工作评议组的调查评议报告,与会人员对县教育局、县民政局的工作进行了评议,县教育局、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姜华,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财政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代表,各乡镇人大主席、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

终审: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