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4月工作大事记
▲2日苟爱仁主持召开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党组会议,学习传达了省委常委、宣传部长陈青在庆阳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中共庆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迅速扎实整改全市党的政治建设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通知》及《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关于对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和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党组织设立工作中存在问题及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情况的通报》,通过了全县人大系统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暨“人大代表助脱贫”活动推进会议筹备意见、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外出学习培训工作有关事宜。赵彦文、吴宏参加。
▲3日全县卫生和健康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县委、县政府机关第一会议室召开,吴宏参加。
▲4日清明祭奠革命先烈活动在县烈士陵园举行,苟爱仁、朱天罡、赵彦文、吴宏参加。
▲10日南开•庆城东西扶贫协作对口帮扶工作联席会在县宾馆三楼大会议室召开,苟爱仁参加。
▲11日苟爱仁主持召开庆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全县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查报告、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查报告、全县城乡安全饮水工作情况调研方案和庆城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执法检查工作安排意见;听取了考察浙江5县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情况的汇报,并对我县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听取了关于提请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职务议案的报告和县人民政府提请免去干部职务议案的报告;讨论通过了关于修订《庆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庆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庆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法》三项制度的报告;听取了关于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宜的汇报。朱天罡、赵彦文、吴宏和县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
同日,苟爱仁主持召开庆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评议了县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交通运输局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全县环境保护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和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县人大常委会的审查报告;讨论通过了关于修订《庆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庆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庆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法》三项制度的报告;通过了关于提请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职务议案的报告和关于县人民政府提请免去干部职务议案的报告。会后,在县人大常委会宪法宣誓大厅举行了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暨宪法宣誓仪式。姚振杰、蒋继成和县监察委员会、县法院、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交通运输局、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县国资局负责同志,驿马镇人大主席,庆城镇、土桥乡人大主席候选人,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
▲16日北街社区大党委联席会在县宾馆三楼大会议室召开,苟爱仁参加。
▲17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苟爱仁、朱天罡陪同。
▲19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轮训班在庆阳宾馆礼堂举办,苟爱仁、朱天罡、赵彦文参加。
▲21日-27日全省人大监察司法和社会建设工作培训班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
▲22日县委群团工作会议在县委、县政府机关第一会议室召开,吴宏参加。
▲25日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会暨庆城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动员大会在县委、县政府机关第一会议室召开,苟爱仁、朱天罡、赵彦文、吴宏参加。
同日,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颁奖晚会在县群众文化活动中心举行,苟爱仁、朱天罡、赵彦文、吴宏参加。
同日,县人大机关支部组织开展4月份“固定党日”活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进行交流研讨。与会党员集体诵读了《中国共产党章程》、重温了入党誓词、现场交纳了4月份党费,并积极参与“党员先锋•关爱行动”,进行了爱心捐款。苟爱仁、赵彦文、吴宏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
▲26日庆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9年第五次会议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在县委、县政府机关第二会议室召开,葛宏主持,梁世刚讲话。苟爱仁、朱天罡、吴宏参加。
▲28日-30日吴宏赴兰州、天水考察学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30日全县烈属、军属、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启动仪式在庆城镇举行,赵彦文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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