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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庆城县地名志》入志图片的启事

来源:庆城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3-12 15:12:43 浏览次数: 【字体:

地名是具有特定方位、地域范围等特征的自然地理实体和人文地理实体名称,地名志则是涵盖城乡、点画山水、探寻古迹、传递人文的导航图和工具书,从中可以窥探历史沿革、疆域变化、氏族发展、人口迁徙、地理演变、经济发展脉络等方方面面。按照国家、省、市统一安排,《庆城县地名志》编纂工作已于2019年启动,计划用两年时间编成初稿,力争在2022年正式出版。为了准确、立体、全面记录庆城县地名状况,生动反映庆城地名文化内涵,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照片、图画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一、与庆城县各类地名密切相关、具有地名指向作用的摄影或纪实性绘画作品

1、县城全貌;

2、各类机关事业单位;

3、15个乡(镇)政府驻地;

4、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自然保护区;

5、著名旅游景点、风景区、纪念地、宗教活动场所;

6、有代表性的社区、村、村民小组、自然村、居民点等;

7、有代表性的高铁、国道、省道、县道、专用公路、城镇街路巷、桥梁、隧道、高铁站、车站、收费站所等交通设施;

8、有代表性的学校、医院、宾馆、酒店、市场、知名老店等;

9、有代表性的山川、河流、梁峁、水泉、水库、渠系等自然地理实体;

10、有代表性的发电站、变电站、移动、电信、联通、广电、铁塔等公司所属标志性设施;

11、人文、民族文化遗产、社会风情等;

12、有代表性的各类地方名优产品;

13、有代表性的加工、建筑、油气开发等厂矿企业;

具体拍摄、绘画素材可参照《庆城县地名志》目录框架自行选择。

二、与上述即时作品相对应的,反映地名变化、历史变迁的各类老照片(含古旧地图)

如不同时期街道、村庄、民居、市场、商店、工厂、办公场所、标志性建筑物、桥梁、名胜古迹、地理实体等老照片。 

三、征集时间

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0月30日。

四、征集要求

1. 提供的照片必须真实可靠,主题突出,画面简洁,成像清晰。现场拍摄的照片,拍摄题材既要体现本地名的历史、现状,又要突出本地名的特色,可多方面、多角度、多季节、多时段拍摄提供,以备选用。

2、拍摄器材一般应选用专业相机或家用相机拍摄,没有条件需用手机拍摄的,必须用高像素智能手机后置摄像头且将分辨率和像素调至最大。照片要求拍摄彩色全息照片,除裁剪外不能使用拍摄和编辑软件进行美化修饰。

3. 选送照片、图画应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不小于3MB,并附1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

4、对反映地名历史面貌的老照片(含古旧地图)可以从有关资料中选用,但应注明原刊载书籍名称、作者、版本;个人提供的老照片,应注明提供者姓名和照片信息;所有老照片、图画均应进行数码化处理,请有条件的提供者自行扫描后上传;没有条件的,只需提供原始照片、图画并注明相关信息,由组织者负责数码处理后原作品退回提供者。
  五、征集方式

作品发送至:庆城县标准地名志编纂工作QQ群(群号:701520647)

电子邮箱474962546@qq.com

联系电话:庆城县民政局0934—3269281 

袁广生13993496288

徐小平13830475578

邮件请写明投稿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信息。

六、相关声明

1.投稿者提供的照片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2.照片、绘画作品一经采用,均在《庆城县地名志》标署作者或提供者姓名。照片使用权归庆城县民政局所有。活动结束后组织专业人士对所有征集作品进行评选,对优秀作品按等次发给一定数额奖金,以奖代酬。任何选择发送作品参加本次征集的作者被视为同意本次征集的规则。

热切期待各界热心人士,摄影、绘画爱好者积极参与,不吝赐稿!


《庆城县地名志》编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

终审:余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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