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怀版
  • 无障碍
  • 政务微信
您的位置: 首页 >政民互动>民意征集>详细内容

庆城县公安局关于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20 22:59:2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农村、行业领域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庆城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六霸”等涉黑恶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打击对象

1.“村霸、乡霸”:采取暴力或“软暴力”等手段,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长期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干扰基层政权,侵占农村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谋取非法利益的“村霸”“乡霸”等。  

2. “沙霸、矿霸”:在砂石开采、矿产资源等领域强买强卖、垄断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违法犯罪团伙。 在土地、矿产、砂石、森林、油气等自然资源领域,纠集社会闲散及前科劣迹人员,非法采砂采矿、强占砂矿场地、垄断资源市场、强迫交易、破坏环境、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违法犯罪团伙、采取暴力手段抗法的“沙霸”“矿霸”等。

3. “街霸”:在城市街道、集贸市场、商业街区、校园周边、流动人口聚集地等公共场所,拉帮结派、寻衅滋事、强拿硬要、称王称霸;拉拢、操纵、控制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的“街霸”等。

4、“市霸”: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实施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雇黑佣黑、煽动闹事、非法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等。

5、除上述外,其他涉黑涉恶线索以及为其提供庇护、充当“保护伞”的线索。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绰号)、住址等基本情况,主要违法犯罪事实以及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

2、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鼓励实名举报,注明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三、线索举报方式  

1. “电话举报”:拨打110或庆城县公安局扫黑办专线:0934-5994157(24小时受理)。  

2. “网络举报”:发送邮件至庆城县扫黑办邮箱:qczfw2017@163.com。  

3. “信件举报”:邮寄至庆城县公安局扫黑办(地址:庆城县庆城镇西大街刑警大队),邮编:0934。  

4. “现场举报”:直接到庆城县公安局或辖区派出所报案。  

四、敦促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

凡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人员,应立即停止一切活动,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特此通告。  

 

庆城县公安局

2025620

终审:贺 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