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马镇关于农村产业发展资金合作社试点工作的实施
玄马镇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庆城县农村产业发展资金合作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有序推进全镇农村产业发展资金合作社试点工作,加快富民产业培育和农村新型市场主体培育,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结合全镇实际情况作出安排:
一、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召开村民会议、张贴宣传资料、讲解宣传政策等方式为每一村每一户宣传到资金合作社的运行模式、筹建工作还有对社员分红政策,力争让所有群众了解让更多的群众参与进来。
二、明确工作原则。资金合作社是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立。村内农户自愿入股,合作资金、合作服务只在合作社内封闭运行,有借有还,有偿使用,滚动发展,有偿使用的原则。
三、严格资金运行。合作社资金主要用于农户种植、养殖、创业,扶强扶优扶大,以强带若,以大促小,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均衡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