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镇及时补发2015年农村低保一、二类提标资金
根据关于《再次提高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的通知》,庆城镇及时补发县民政局下拨的2015年1至3月、4至6月农村低保提标资金167364元。
在2015年已提高农村低保年指导标准和补助水平的基础上,新提高的庆城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类补助水平由246元/人·月再次提高到275元/人·月(即由2952元/人·提高到3300元/人·年),农村低保二类对象补助水平由192元/人·月提高到234元/人·月(即由2304元/人·年提高到2808元/人·年),农村低保三、四类对象补助水平维持原标准不变,不做调整;再次提标从2015年1月1日起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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