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镇多举措确保农村低保公平公正
近日,庆城镇严格按照庆阳市社会救助工作操作规程,多举措对该镇范围内的低保户重新进行摸底和评议,确保农村低保公平公正。
一、“打铁还需自身硬”,庆城镇创新实行“三调整、三不能”原则。村干部及直系亲属,财政供养人员家属,死亡户不能享受低保;坚决调整合户保,征地拆迁户(含处理问题),有车有业户。对于特别困难的村干部及其亲属,经镇评议小组审核同意后,填写基层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备案表方可享受低保。
二、100%入户调查核评。由镇民政专干和镇村干部两人以上,负责入户调查和走访群众,做到100%入户,摸清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构成、从业状况、收入状况、身体状况、居住条件、一折通账号等信息,留存低保户身份证、户口本成员信息照片、住房和低保户照片建立电子台账。
三、低保评定,群众说了算。低保评议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包村领导组织召开,评议过程接受群众监督。民政专干根据现场评议和3+1综合测评结果,确定拟保对象名单进行公示。
四、低保审批实行“三议四签一审核”制度。“三议”,即村民自己提议、村民大会评议、村“两委”会商议。“四签”,即包村专干、村“两委”负责人、包村领导、分管领导逐级分别签字确认结果。“一审核”,将四方签字确认的商议意见提交镇党委会研究讨论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上级部门。随即严格依县民政局有关文件遵照执行,由财政所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惠农“一折通”将惠农资金拨付到位,并将实施结果向群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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