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镇签订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状
今年,庆城镇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 确保领导干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庆城镇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状。
主体责任状明确了班子成员所担负的组织领导责任、作风建设监督责任、监督约束责任、督查推进责任,最后承诺对所包村、分管领域出现的违纪违法案件,愿意按照“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的规定,承担领导责任。
通过签订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状,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主动作为、主动担当的意识,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两个责任”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助推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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