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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1/7/30 11:01:59

翟家河乡制定重点工作督查通报制度 提高工作效率

来源:翟家河乡 作者:吴烨琦 发布时间:2015-05-28 14:14:5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强化干部管理工作,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促使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在工作实践中创新理念、理清思路,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实效,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经翟家河乡党委、政府研究,结合本乡实际,制定了翟家河乡重点工作督查通报制度。
    一、督查通报主要内容
    1、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2、乡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阶段重点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具体工作中将突出农业生产、惠农政策的落实、计划生育、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封山禁牧、安全生产、信访维稳、道路交通安全、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两费收缴等。
    3、主要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和有关工作批示。
    4、各类规章制度和日常工作纪律的执行情况。
    5、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进展情况。
    6、本辖区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进展情况。
    7、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需要通报的事项。
    二、督查通报的时间与形式
    1、各部门每月25日前将需通报的内容报乡党政办,乡党政办汇总后及时通报(阶段性重点工作每周在干部职工会上口头通报1次,根据工作时限以正式文件通报一次)。
    2、督查情况根据通报具体内容,分别在在党委会、干部职工会、乡村干部会上进行通报。
    三、督查通报的反馈
    1、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说明理由,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
    2、督查部门对通报之后各方面所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收集整理。对政令不畅通、情况复杂、落实难度较大等重要问题,督查部门要及时向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
    四、督查结果的运用
    对落实目标任务所采取的好的措施、经验、做法进行通报交流,对政令不畅通、工作不落实或质量较差、应付了事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采取通报批评、约谈、告诫等措施。督查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年度考评、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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