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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1/7/30 11:01:59

庆城镇食药监所“四举措”强化食品与保健食品市场监管力度

来源:庆城镇人民政府 作者:李兴国 发布时间:2017-12-22 09:25:44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期以来,部分不法经营者为了赚取高额利润,以中老年人为主要销售对象进行非法营销,引发消费者投诉,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与监管的难点。针对这一情况,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庆城镇食药监所根据辖区实际,采取四项举措对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以及食品和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对生产企业监督抽检重点检查无食品生产许可、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掺杂使假、产品标签标识虚假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召回相关产品,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对经营企业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资质、产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是否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等方面,检查发现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

对非实体店经营单位认真排查。重点检查通过电视购物、电话营销、会议营销、网络营销等方式销售食品或保健食品单位的经营许可资质,以及超范围经营、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欺骗、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综合治理。联合新闻媒体和相关行业组织,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监督抽验等方式,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平台运营商依法从严打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和抽检检测中发现的问题企业、问题产品以及依法处置信息。

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153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63,暂未发现违法经营行为,也未接到相关投诉举报。下一阶段,庆城镇食药监所将继续开展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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