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镇食药监所“四举措”强化食品与保健食品市场监管力度
近期以来,部分不法经营者为了赚取高额利润,以中老年人为主要销售对象进行非法营销,引发消费者投诉,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与监管的难点。针对这一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庆城镇食药监所根据辖区实际,采取四项举措对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以及食品和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对生产企业监督抽检。重点检查无食品生产许可、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掺杂使假、产品标签标识虚假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召回相关产品,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对经营企业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资质、产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是否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等方面,检查发现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
对非实体店经营单位认真排查。重点检查通过电视购物、电话营销、会议营销、网络营销等方式销售食品或保健食品单位的经营许可资质,以及超范围经营、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欺骗、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综合治理。联合新闻媒体和相关行业组织,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监督抽验等方式,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平台运营商依法从严打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和抽检检测中发现的问题企业、问题产品以及依法处置信息。
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153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63家,暂未发现违法经营行为,也未接到相关投诉举报。下一阶段,庆城镇食药监所将继续开展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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