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桥乡“四举措”抓好河长制工作
土桥乡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省、市、县河长制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河长制,切实提高河流、淤地坝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意识,大力推动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改善水质环境。
大力构建组织体系。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河流、湖泊、淤地坝等水域排查登记、摸底工作,对辖区内主要河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建立健全河长制领导组织体系,形成“党政齐抓、上下共管”的大格局。
“全覆盖”落实治水责任。按照“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的治水原则,明确河长在主要工作内容上的“治、管、护”职责,把水域综合治理与两岸环境整治、城乡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治水工作抓在点子上、落在根本上,统筹指导解决河长制有关工作,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立体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动员群众,针对点、面、源污染无死角监管,对乱倒、乱扔现象进行从严处理,发动群众自挖生活垃圾收集池,让群众亲身参与“河长制”工作;采用微信群、悬挂横幅、公示牌等方式,全方位宣传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人与环境、经济与生态和谐相处,共存共生的重要意义,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了河长制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和共享制度、工作督查制度、考核问责制度等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河坝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坝管理情况,督促各相关部门和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坝管理保护工作,确保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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