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马镇扎实开展2017年上半年农村医疗救助工作
玄马镇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扎实开展2017年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首先,严格救助对象。为做好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该镇严格执行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救助对象标准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急需”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救助办法,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真正使救助资金发放到贫困农民中最困难的和最急需医疗支出的农民手中。
其次,严格实施程序。在救助程序上实行了逐级审批制度,在大病医疗救助对象提出申请的基础上,经村委员会同意、镇民政工作人员认真核实身份证、五保供养证或低保证、医疗诊断书(或疾病证明书)、医疗费用凭证等相关资料并签署具体救助意见后,报县民政局审批,确保救助的“公开、公平、公正”。
再次,严肃救助纪律。对申请对象按照规定的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及申报程序和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急需”的原则,在大病医疗救助对象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在救助程序上实行了逐级审批制度,经调查核实,经村委会评议、镇民政办核查无异议后,再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最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同时将救助对象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违反要求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救助资格。
目前,玄马镇2017年上半年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圆满完成,上报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51户。其中:精准扶贫户13户,一类对象5户,二类对象3户,三类对象4户,四类对象3户,五保户4户,特大疾病3户,非低保户16户。
此项工作的完成,较好地缓解了该镇困难群众的看病难问题,切实维护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权,使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