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桥乡:四步骤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为了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土桥乡四步骤积极做好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部署,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致使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应急演练、临灾避险等防灾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责任制,追究防灾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加大资金投入。设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将防治费用和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宣传教育和群测群防监测人员补助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积极探索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制定鼓励政策,动员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落实汛期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灾情险情速报等制度,随时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现临灾险情,立即组织应急调查,确认险情,迅速采取避让、应急处置措施。出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在立即处置的同时,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迅速上报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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