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 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 的通知
各乡镇:
为深入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根据《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甘商务流通发〔2022〕113号)等文件精神,现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征集2023年在建、建成、新开工的商贸流通类项目。对照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内容,项目建设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实施主体必须是在本县注册登记,投资参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的企业,投资建设内容要符合支持方向。重点是乡镇商贸中心、商贸物流配送、农产品产地集散基地建设改造项目。
(二)企业申报投资建设的项目,应在2023年12月 31日前竣工投入运营。申报项目必须保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三)中央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商业网点改造、设施更新、服务功能提升;已获得过财政同类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村级便民商店、土建、租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运营经费、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人员经费、工作经费等不列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范围。
二、支持内容
财政资金重点聚焦县域商业体系中的市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带动县域商业整体提升。主要支持以下方向:
(一)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升级改造。
(二)乡镇商贸中心升级改造。
(三)农村商业网点改造。
(四)县域物流体系建设。
(五)农产品产地集散基地建设。
三、征集时间
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4日,逾期不接收。
四、材料投递事宜
(一)接收时间:工作日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工作日之外可发到电子邮箱。
(二)接收地点:庆城县商务局二楼办公室
五、需提交资料
有申报意向的企业,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拟承办项目实施方案及企业相关资质交县商务局。
联 系 人:梅凯皓
联系方式:15294460321
庆城县商务局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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