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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营业性演出管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28 11:05:0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文化演出市场管理,确保安全演出,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营业性文化演出管理备案的通知》要求,凡是举办乡村物资交流大会、农村庙会、大型商品展销会、培训机构汇报演出、节庆文艺晚会等营业性演出,都要求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办理相关备案手续,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监管,督促落实。

特此通知

附:营业性演出备案资料清单

城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7月25日


营业性演出备案资料清单

1演出合同;

2.演出剧团(公司)营业执照;

3.演出许可证;

4.演员花名表;

5.节目单;

6.演出场地安全证明(当地派出所开具)。

联系人:乔俏  13809345826(县文旅局)

终审:苏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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