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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20”“5.21”正常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公告

来源:庆城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5-15 10:56:30 浏览次数: 【字体:

广大群众:

近年来5月20日和5月21日成为众多新人选择结婚登记的好日子。今年“5.20”和“5.21”恰逢周末,为进一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宗旨,积极回应民众诉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将“三抓三促”行动体现到具体工作中,满足广大新婚当事人的需求,庆城县婚姻登记处将于今年5月20日和5月21日全天为新人加班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现将办理婚姻登记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婚姻登记时间

办理时间:5月20日—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婚姻登记所需材料

(一)结婚登记

普通居民:

1、当事人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当事人双方户口本原件;

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现役军人:

1、现役军人的有效军人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2、现役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结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3、婚姻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件和材料。

(二)离婚登记

普通居民:

1、当事人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当事人双方户口本原件;

3、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原件;

4、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5、当事人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现役军人:

1、现役军人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

2、现役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离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3、提供婚姻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件和材料。

三、开展集体颁证活动

为推广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弘扬文明新风,5月20日上午,我登记处将举办集体颁证活动,同时开展婚前婚姻家庭辅导及签订婚俗改革承诺书等,倡树文明新风,抵制高价彩礼,进一步推动我县移风易俗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温馨提示

1、婚姻登记当事人自觉排队进行登记办理;

2、婚姻登记办理结束后,请尽快离场,不要在办公区域聚集;

3、按照流程,听从工作人员引导,规范办理。

幸福的婚姻生活,取决于夫妻恩爱、悉心呵护、宽容相待,只要夫妻双方用心经营,每天都是好日子,请理性选择登记日期,避免人员聚集!同时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庆城县民政局全体工作人员祝广大新人们终成眷属!

婚姻登记业务咨询电话:18993423030

办公地址: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11号窗口


庆城县民政局

2023年5月15日

终审:余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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