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20”“5.21”正常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公告
广大群众:
近年来5月20日和5月21日成为众多新人选择结婚登记的好日子。今年“5.20”和“5.21”恰逢周末,为进一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宗旨,积极回应民众诉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将“三抓三促”行动体现到具体工作中,满足广大新婚当事人的需求,庆城县婚姻登记处将于今年5月20日和5月21日全天为新人加班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现将办理婚姻登记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婚姻登记时间
办理时间:5月20日—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婚姻登记所需材料
(一)结婚登记
普通居民:
1、当事人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当事人双方户口本原件;
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现役军人:
1、现役军人的有效军人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2、现役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结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3、婚姻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件和材料。
(二)离婚登记
普通居民:
1、当事人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当事人双方户口本原件;
3、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原件;
4、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5、当事人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现役军人:
1、现役军人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
2、现役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离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3、提供婚姻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件和材料。
三、开展集体颁证活动
为推广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弘扬文明新风,5月20日上午,我登记处将举办集体颁证活动,同时开展婚前婚姻家庭辅导及签订婚俗改革承诺书等,倡树文明新风,抵制高价彩礼,进一步推动我县移风易俗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温馨提示
1、婚姻登记当事人自觉排队进行登记办理;
2、婚姻登记办理结束后,请尽快离场,不要在办公区域聚集;
3、按照流程,听从工作人员引导,规范办理。
幸福的婚姻生活,取决于夫妻恩爱、悉心呵护、宽容相待,只要夫妻双方用心经营,每天都是好日子,请理性选择登记日期,避免人员聚集!同时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庆城县民政局全体工作人员祝广大新人们终成眷属!
婚姻登记业务咨询电话:18993423030
办公地址: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11号窗口
庆城县民政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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