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民营经济代表人士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庆统发〔2021〕5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行业商(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营经济代表人士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庆城县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数据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范围
调查摸底的范围为全县所辖区域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代表人士,主要包括:
1、民营企业主要出资人、实际控制人
2、民营企业中持有股份的主要经营者
3、民营投资机构自然人大股东
4、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工商领域社会团体主要负责人
5、相关社会服务机构负责人
6、民营中介机构主要合伙人
7、有代表性的个体工商户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民营经济代表人士调查摸底工作是新形势下做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各乡镇、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提供必要保障,确保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党委负责本辖区内民营经济人士的调查摸底,各相关单位负责本行业领域民营经济人士的调查摸底,各行业商(协)会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各行业商(协)会民营经济人士的调查摸底。
3.严肃工作纪律。这次调查摸底工作涉及面广、人员多,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深入企业,仔细核查,信息填写务必真实准确,确保不漏报、不错报。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做好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好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的合法权益。
4、认真梳理上报。请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将《庆城县民营经济代表人士调查摸底汇总表》、《庆城县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基本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县工商联,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在庆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刘 昊
联系电话:0934—3222357
邮箱:qcxgsl@126.com
中共庆城县委统战部
庆城县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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