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庆城县2020年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住建部有关工作要求,为加强我县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根据历史建筑保护公布程序,经县政府研究,确定莲池梦阳亭、岐黄中医药博物馆等2处建筑为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属地各有关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规定,各司其职,做好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宣传,设置明显的保护标志,标明保护范围,积极研究落实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措施,共同做好我县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各项工作。
庆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8日
终审:余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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