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庆城县药王洞岐黄养生民俗文化基地项目的通告
(2015第11号)
为充分发挥庆城药王洞地理资源优势,推进县城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增进城市与周祖陵景区的良性互动,改善居民生活居住环境,经过反复调研、科学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县委、县政府决定实施庆城县药王洞岐黄养生民俗文化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一、目的意义
项目符合《庆城县县城总体规划(2010-2030)》,是县城实施“东扩、西优、南进、北延”战略区域中开发利用价值较高的区块,也是东区开发的一部分。项目开发建设后将周祖陵景区融入城市环境之中,拓展延伸周祖农耕文化、岐黄中医文化两大品牌产业链,促进地缘文化与城郊经济、旅游产业紧密融合,打造集医疗、养生、旅游、餐饮、购物于一体的黄土民俗风情线,对提升旅游资源和治理生态环境有不可估量的作用。项目建成后,将修建宽幅滨河路,连结新老城区路网,有效解决老城区医疗、养老、棚户区建设等公用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同时还为提高庆城的城市品位,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打造陇东地区重要的经济文化中心城市,人文历史与自然生态相融合的山水宜居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规划范围
项目位于庆城镇药王洞村柔远河东侧,与周祖陵景区相连,规划南北约 2.6 公里,南起崭山湾大桥,北至周祖陵迎凤大桥,东至周祖陵半山腰,西至柔远河东河畔。以规划标线向外延伸10米为准,规划用地总面积1.174平方公里(合1761.0亩)。
三、实施单位
县政府成立“庆城县药王洞民俗文化基地项目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莲池办,在莲池办加挂庆城县药王洞民俗文化基地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计划分三期分步实施,一期迁建岐伯中医院,二期建设回迁服务区,三期建设养老生态区。
四、禁止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征收工作完成前,项目规划区内的住户不得无故向相关部门提出以下事项办理申请或有意进行下列活动:(一)办理户籍分户、入户;(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改变土地、房屋用途;(四)设立、改变房屋租赁、抵押关系;(五)对房屋进行抢建、扩建、改建、装修;(六)抢栽抢种果树、种苗;(七)埋坟等其他影响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活动。规划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以确保征收补偿工作按时顺利完成。对无正当理由的申请事项,相关部门视情况不予办理;对擅自从事上述活动的,在征收补偿安置时不予认定。
特此通告。
庆城县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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