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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来源:庆城县总工会 作者:王和平 发布时间:2015-07-27 16:31:24 浏览次数: 【字体:

庆城县总工会

关于开展2015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一、救助对象

  参加2015年全国统一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以上(含二本)录取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并且符合下列条件:

  1、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2、因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农民工子女。

  二、救助标准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给予一次性救助2000元。

  三、救助名额

  120名。

  四、申报程序及资料

  特困职工子女向父母所在单位工会或社区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工会或社区工会上报县总工会审查确定。申报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大学录取通知书;

  2、本人及父母户口本;

  3、家庭困难证明(家长下岗证、低保证或农民工所在单位证明);

  4、计划生育证明;

  5、救助申请(A4 纸);

  6、申请表;

  7、下岗职工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原件,农民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

  注:1、2、3、7项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

  五、相关要求

  1、申报时间自高考录取之日起至2015年8月13日,过期不再受理。

  2、已得到社会其他组织救助的不再重复救助。

  3、申报资料相关表格在邮箱qcxzgh@126.com中下载,登陆密码:09343222191。

  4、通过甘肃省高考查询平台查询后已确认被录取的考生,可先申报除录取通知书之外的其他资料。

  联系人:王和平    联系电话:0934—3222191


  附:1、庆阳市特困职工子女助学申请表.doc
       2、金秋助学”计划生育证明样本.doc


                                庆城县总工会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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