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庆城县总工会
关于开展2015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一、救助对象
参加2015年全国统一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以上(含二本)录取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并且符合下列条件:
1、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2、因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农民工子女。
二、救助标准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给予一次性救助2000元。
三、救助名额
120名。
四、申报程序及资料
特困职工子女向父母所在单位工会或社区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工会或社区工会上报县总工会审查确定。申报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大学录取通知书;
2、本人及父母户口本;
3、家庭困难证明(家长下岗证、低保证或农民工所在单位证明);
4、计划生育证明;
5、救助申请(A4 纸);
6、申请表;
7、下岗职工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原件,农民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
注:1、2、3、7项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
五、相关要求
1、申报时间自高考录取之日起至2015年8月13日,过期不再受理。
2、已得到社会其他组织救助的不再重复救助。
3、申报资料相关表格在邮箱qcxzgh@126.com中下载,登陆密码:09343222191。
4、通过甘肃省高考查询平台查询后已确认被录取的考生,可先申报除录取通知书之外的其他资料。
联系人:王和平 联系电话:0934—3222191
附:1、庆阳市特困职工子女助学申请表.doc
2、金秋助学”计划生育证明样本.doc
庆城县总工会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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