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怀版
  • 无障碍
  • 政务微信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庆城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6号)

来源:庆城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0-02-10 09:00:45 浏览次数: 【字体: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入最关键时期,为了更精准更有效地阻断病毒传播途径,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发现确诊病例的疫点区域,一律实施封闭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楼房出现1例封闭该单元、出现2例封闭该栋楼、出现3例封闭整个小区,平房对四邻进行封闭管控,农村对整个村庄进行封闭管控,由属地乡镇政府负责实施。

  二、工地、单位或市场出现1例,即对周围实施全面封闭管控,由属地乡镇政府或主管单位负责实施。

  三、凡封闭区域需有明显的警戒线和提示牌,并第一时间进行全面消毒。

  四、所有解除集中医学观察的人员,必须再居家隔离观察10天。居家观察人员必须做到单人单间,不得与家人密切接触,不得共用任何可能导致间接感染的物品,由属地乡镇政府负责实施。

  五、对确定为疑似病例且已符合常规出院条件的,医疗机构根据情况一律适当延长医学观察期限,防止出现病情起伏反弹,由相关医疗机构负责实施。

                    庆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



终审:余东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