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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公安局规范管理警务辅助人员体检通知

来源:庆城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9-12-25 19:20:3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关于规范管理庆城县公安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庆城县公安局规范管理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报名参加庆城县公安局规范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核综合成绩达60分以上者,共91名(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体检定于2019年12月26日(星期四)进行,体检人员务于当日早晨7时50分集合列队,统一带至体检机构。

  三、体检标准

  按照《关于规范管理庆城县公安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规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注意提前做好个人卫生,注意休息,切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应禁食8-12小时。

  2、女性体检者月经期间、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引领员和体检医生。

  3、体检时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管理,一切行动听指挥,严禁他人陪同。

  4、体检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5、对心率、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6、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本次体检费每人480元,体检时由考生向体检机构缴纳。

  本次体检工作由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城县公安局联合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934-3269806(县人社局)

       0934-5994028(县公安局)

  附件庆城县公安局规范管理警务辅助人员体检人员花名表.xls

                          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城县公安局

                                    2019年12月25日

 

终审:余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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