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关于再次对现役军人家属及退役安置工作人员进行电子信息补录工作的通知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及省、市通知有关要求,为突出做好全县现役军人家属及安排到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庆单位的退役军人信息补录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情况
自信息采集工作开展以来,我县的信息采集工作已经进入尾声,但是从前期掌握的情况来看,仍有部分现役军人家属及退役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属驻庆单位的工作人员未进行电子信息采集,有的现役军属只采集了一人,未采集全。
二、补录对象
1、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必须全部录入;
2、退役安置工作人员(包括省属驻庆单位、县直部门、乡镇、站所);
3、前期未及时进行信息采集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
三、采集方式及时间
1.采集方式:信息采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落实。以采集对象户籍所在地申报采集,全县15个乡镇2个办事处各设1个集中采集点,负责采集农村及乡属机关站、所工作人员信息,县人社局设1个集中采集点,负责采集县直部门、省市驻庆单位工作人员信息。每个采集对象只能在一个地方采集一次信息,不能重复。各乡镇和部门采取集中采集、自主申报、上门校核等方式进行采集,若人员在外地,不便回户籍地采集的可以在异地采集。
2.采集时间: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所有采集对象采集时间截止2019年3月31日,其后系统关闭,仍未进行信息采集的视为自行放弃。
四、采集对象采集所需提供证件及采集地点
1.采集所带材料:按照自主申报、属地管理的原则,请采集对象携带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主动到采集人户籍所在乡镇(部门)指定的采集点采集录入:
(1)身份证;
(2)户口本;
(3)入伍通知书、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现役军人家属、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族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6)立功受奖证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2.各集中采集点地址及咨询电话
请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乡镇和县人社局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采集点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白马铺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0934-3101014
蔡家庙乡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0934-3111081
蔡口集乡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0934-3441956
赤城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0934-3121024
高楼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0934-3131097
马岭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0934-3271231
南庄乡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0934-3201082
庆城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0934-3222682
卅铺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0934-3251249
桐川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0934-3462910
玄马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0934-3241814
驿马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0934-3282232
太白梁乡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0934-5953252
土桥乡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0934-3441222
翟家河乡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0934-3294024
熊家庙办事处 咨询电话 0934-3402204
葛崾岘办事处 咨询电话 0934-3472003
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 0934-3269806
庆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咨询电话 0934-3221760
五、其他说明
1.此次信息采集工作不作为任何享受待遇的依据。
2.此次信息采集的标准时点截至2019年3月31日。
3.本次信息采集结束后,不再进行补采、补录。
庆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3月12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