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公告
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建设局于2015年4月委托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另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方法》,建设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应当就拟建项目的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告。为此,现特向社会公布《庆城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拟建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庆城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项目概要:庆城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位于庆城县庆城镇丰台村、店子坪村境内,为新建项目,该工程设计平均日处理生活垃圾126吨,年处理垃圾量4.6×104吨。垃圾卫生填埋场设计有效库容92×104m3,总库容108×104m3,垃圾卫生填埋场设计使用年限15年(2017年~2031年)。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其中:⑴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新增5辆5吨后装压缩式垃圾转运车,3辆1.5吨小型钩臂式垃圾收集车,并配备收集容器; ⑵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包括:填埋场库区、防火隔离带、绿化带、渗滤液处理设施、生产生活辅助区、覆土备料场、进场道路等内容,共占地103345m2(155.02亩)。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编:745100
联系人:王奭恒 电话:0934-3226634
邮箱:46593412@qq.com
三、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225号 邮编:730020
联系人:张军 电话:0931-8682863
邮箱:72368968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对拟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进行现状调查及评价;对拟建公路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优化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方面的建议;为环保措施的选择与实施提供依据,使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根据工程设计和环境现状,在采取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论证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调查的主要范围是公众对项目内容的了解程度、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对公众所担心的问题以及就该项目的建设提出的环保建议和要求。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⑴您是否了解庆城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⑵您对庆城县目前的生活垃圾处置方式是否满意?
⑶您认为垃圾填埋场的场址选择是否合理?
⑷您认为垃圾填埋过程主要环境问题是?
⑸您对庆城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对居民正常生活影响总体评价如何?
⑹您认为庆城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的建设对改善庆城县面貌有作用吗?
⑺您对庆城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最关心的问题有哪些?
⑻您认为垃圾填埋场建设对当地环境质量的作用?
⑼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形式及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想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映。
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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