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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第四届“庆城十大杰出青年”、“庆城县优秀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来源:共青团庆城县委 发布时间:2017-03-03 17:08:53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庆城县委组织部
中共庆城县委宣传部
共青团庆城县委
庆团联发〔2017〕2号


关于在全县开展第四届“庆城十大杰出青年”、“庆城县优秀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庆各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时代新风尚,选树一批在幸福美好新庆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青年典型,展示庆城青年的精神风貌,引领广大青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再立新功,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中共庆城县委组织部、中共庆城县委宣传部、共青团庆城县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庆城十大杰出青年”、“庆城县优秀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
  一、评选内容
  第四届“庆城十大杰出青年”10名,庆城县优秀志愿者10名。
  二、评选范围与标准
  (一)庆城十大杰出青年
  一、候选人条件
  1、年龄为18至40周岁(1977年5月4日至1999年5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庆城户籍在庆城本地或外地工作、学习的青年;在庆城工作、学习满5年以上的非庆城籍青年均可参选。为庆城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事迹特别优秀的,成绩特别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在庆城工作学习时间可放宽到1年。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勇于担当;道德高尚,甘于奉献;关注民生,热心公益事业,大力弘扬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社会形象好、影响大,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良好的导向作用。
  4、在我县建设幸福美好新庆城进程中有突出贡献,取得骄人成绩,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5、已获表彰的往届杰出青年不在此次评选范围内。
  二、从业领域
  由政法系统(政法、公、检、法、司、消防工作者,见义勇为青年)、科技系统(科技工作者)、教育系统(教育工作者、学生)、卫生系统(卫生工作者)、水务系统(水务工作者,含水保)、文广系统(文广工作者、含纪念馆、周祖陵景区、博物馆旅游工作者)、金融系统(金融工作者,含各银行、国税、地税)、农业系统(农业工作者,含农牧、农机)、林业系统(林业工作者)、工商联系统(工商局、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等系统选送,选送名额不限。
  (二)庆城县优秀志愿者
  1、年龄为18至40周岁(1977年5月4日至1999年5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庆城户籍在庆城本地或外地工作、学习的青年;在庆城工作、学习满5年以上的非庆城籍青年均可参选。
  2、热心公益事业,遵守《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3、参加公益活动次数多,时间长,效率高,质量好。服从安排,服务成效显著,做出积极贡献、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长期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4、各类志愿服务满2年以上,每年累计参加服务时间不少于96小时。
  5、积极协调社会资源,发挥自身优势,为公益事业提供较大服务帮助。
  6、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7、以上由14个志愿者服务队、庆城志愿者协会选送,自由爱心公益人士可在庆城门户网自行下载,资料报送至共青团庆城县委(统办楼804 室)。
  三、评选机构
  本次评选机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部、团县委、文明办、纪委、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卫计局、文广局、民政局联合评审。
  四、评选步骤
  (一)推报人选阶段(3月9日—3月31日)
  采取面向社会广泛推荐参选人的方式,各乡镇、各系统自下而上向评委会推荐参选人,自荐或他人推荐均可。
  (二)投票评选阶段(4月1日—4月15日)
  1、评委会根据推荐名单及报名材料,核实被提名人的参选资料及条件,在此基础上筛选出15-20名预备人选。
  2、召开评委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候选人员进行认真审核,进行无记名投票,以得票多少为序确定15名预备候选人。
  3、评委会将在庆城青年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15候选人名单,进行网络评选活动,接受公众监督和投票,根据票选结果确定10名“庆城十大杰出青年”、10名“庆城县优秀志愿者”正式候选人。
  4、向县委常委会汇报正式候选人情况,提请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
  5、经县委常委会同意后的“庆城十大杰出青年”、“庆城县优秀志愿者”表彰人员将在庆城县门户网站、庆城青年微信公众平台、庆城电视台公示5天,接受公众监督。
  (三)命名表彰
  “五四”青年节期间,将对当选的“庆城十大杰出青年”、“庆城县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并通过新闻媒体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五、评选说明
  各推报单位要在4月1日前将人选的全部推报材料及书面证明材料上报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县委,统办大楼804室),逾期不予受理。推报人选需严格按要求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登记表在庆城县公众信息网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双面打印),提供30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各1份),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统一使用A4纸,均须本人签字,工作单位盖章方为有效。推报人选需提供电子版两寸近期蓝底正装照;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


  附件:1、第四届“庆城县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候选人申报表.doc

     2、“庆城县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doc


                       中共庆城县委组织部         中共庆城县委宣传部
                              共青团庆城县委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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