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社会保险补贴公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6〕23号)及《庆阳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2016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庆城县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男50、女40周岁以上,年龄以本人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补贴:
(1)未按规定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
(2)已补贴满三年的。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其余人员享补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
二、补贴项目及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其实际缴费额的2/3。
三、申报时间
2016年9月20日至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程序
(1)申请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持本人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取得营业执照证明、所在社区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个人参保核定表、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单据及银行卡号(十字街工商银行)原件及复印件到所辖社区进行申请登记;居住在县外或乡镇的直接到县人社局四楼408室(西街党校院内)申请登记。
(2)公示:凡受理的申请对象,由所受理单位负责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
(3)申领:上报资料经县人社局、财政局审核后,凡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本人银行卡号。
附件:庆城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
联系单位: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934-3222557
庆城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xls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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