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申请省级购置补贴清算收尾工作的公告
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新能源汽车省级购置补贴清算收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新能源汽车申报省级购置补贴的清算收尾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申请省级购置补贴资金的消费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购买的产品隶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并享受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
(二)2019年6月25日之前在市内车辆管理所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插电混动)、新能源公交车、燃料电池汽车;
(三)2022年12月31日之前在市内车辆管理所上牌的新能源公交车、燃料电池汽车;
(四)法人消费者应在庆城县内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个人消费者持有庆城县常住户口,且所有申请购置补贴的消费者必须为首任车主,过户车辆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二、申请补贴资料
消费者申请补贴时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一)法人申请者需提交资料:
1.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
3.新能源汽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5.新能源汽车法人消费者购车补贴信息表;
6.补贴申请书;
7.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购车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9.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10.车辆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1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12.机动车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1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1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5.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16.国补证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清算资金通知;
17.真实性承诺书。
(二)个人申请者需提交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新能源汽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4.新能源汽车个人消费者购车补贴信息表;
5.补贴申请书;
6.购车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8.车辆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9.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机动车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1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12.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3.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14.国补证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清算资金通知;
15.真实性承诺书。
以上所有资料均应由申请者本人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九份)至庆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112办公室进行办理,逾期未申报者将不再受理,后果自负。
三、受理截止时间
2025年7月10日18时
四、申报地点
庆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庆城县定远路1号)
五、咨询电话
庆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0934-3222339
庆城县财政局 庆城县工信局 庆城县科技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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