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督查验收庆城县全省第九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第一批“红石榴”互嵌式发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11月20日,省民委二级巡视员吴燕妮一行来我县督查验收全省第九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第一批“红石榴”互嵌式发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委主任晋晓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苟爱仁,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吕清堂一同调研。
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庆城县交警大队、庆城镇田家城社区、庆城县博物馆,结合创建测评指标,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庆城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红石榴”互嵌式发展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掌握,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议。
督查组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落细省委书记胡昌升同志在省民委调研时的讲话精神,结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紧盯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对照指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将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日常工作,引导各族人民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终审:贺 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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