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召开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核查整治工作交办会议
6月8日上午,庆城县召开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核查整治工作交办会议。县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专项核查整治工作组全体成员及涉及违规经商办企业人员的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及省市驻庆单位纪检组长共计63人参加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郑万年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刘凯主持。

会上,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石春阳宣读了《关于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核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郑万年在讲话中指出,各乡镇、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把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核查整治工作作为推进反腐倡廉、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行动,以对党和政府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采取有力措施,全面纠正核查,坚决整改到位。
郑万年强调,对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公职人员逐人进行核查,对确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对当事人要做出党政纪处分和相应的处理,同时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县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专项核查整治工作组要督促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郑万年要求,县专项核查整治工作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研究核查整治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各乡镇纪委和县直部门纪检组(纪委)要把这项核查整治工作,作为近期的一个主要任务,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核查处理。对提出的党政纪处分或处理意见必须认真进行研究,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量纪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要加强督查指导,适时派出检查组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验收,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塞责、隐瞒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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