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三清三明”工作机制推进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信息采集工作提前完成
庆城县在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信息采集工作中,严格落实省、市的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理顺工作程序,明细调度权限,创新了“三清三明”的工作机制,使各行业部门、乡镇、村组形成了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一是职责清任务明。在信息采集阶段,明确乡镇是工作的主体,各联村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包村干部成立村级信息采集调查组,由乡镇统一调度指挥,解决了县乡干部相互脱节、各自为政和口径不统一的问题。“1+20”政策的每个牵头行业部门负责本行业数据采集的业务指导、培训和各类数据的政策解释。县委分管领导组织县考核办、双联办、扶贫办和统计局成立督查指导组,督查联村单位、驻村工作队到岗开展工作情况和各村信息采集、录入工作进展,现场指导和采集信息录入,对于工作不力、影响进展的在全县范围通报批评。
二是程序清关口明。严格规定了“三关三审”工作程序,即村级调查组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后,先提交乡镇初审,乡镇对数据档案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后,申请各牵头部门到乡镇再次审核,确保采集信息准确无误。工作人员在信息录入的过程中,采取边录入边审核的方式,一方面对纸质版信息的规范性、完整性和逻辑性进行校对,另一面确保录入信息与纸质版采集信息一致。在录入完成后,报告相关行业部门再次进行系统审核,避免出现手工录入中出现的差错,保证大数据平台信息村无误差、户无遗漏。同时,19个行业部门确定了1至2名专职业务人员和1名分管领导在信息录入阶段,坚持24小时值守,专门解答相关政策、督促录入进度、检测数据准确度和纠正相关误差。
三是时限清政策明。在采集时限上,明确规定11月5日之前必须完成信息采集,11月10日之前必须完成信息录入,逾期不完成的对乡镇和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在采集的内容上,明确规定户级采集表涉及10个县直部门直接落实到贫困户的项目信息,村级信息表涉及9个部门直接落实到有贫困人口的行政村的项目信息。在采集的方法上,采取“千条江河归一流”的方法,即任何部门到户资金均以农户“一折统”存折为依据进行统计,到村项目均以村两委提供的数据为依据进行统计,既确保了采集数据的准确性,又对各行业部门的政策落实发挥了检测作用。
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庆城县于11月8日全面完成了153个行政村、10134户贫困户和4.03万贫困人口的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目前各项信息正在进一步的审核之中。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信息的采集和完善,为庆城县4.03万人的稳定脱贫提供了详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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