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召开第18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会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推进会
5月7日上午,庆城县召开全县第18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会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推进会。会议由县政府副县长董海龙主持,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门杜娟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宏出席会议。
会议宣读了《庆城县第18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安排了宣传月期间具体工作,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和部署推进。
会议指出,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的有效举措,是深化省委、市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具体行动,是全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在组织领导上全面用力,将宣传月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纵深发展。要进一步在教育培训上深化拓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推动民族团结思想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要进一步在氛围营造上积极创新,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工作氛围。要进一步在主题活动上突显特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进一步在服务管理上精益求精,开展针对各民族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权益保障活动和经济发展服务,积极维护全县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全县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委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直及省市驻庆有关单位负责人共计60多人参加了会议。
终审:余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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