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办对我县“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查
4月28日至29日,市安委办第三督查组对我县“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先后到马岭镇、庆阳达坦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甲醇加注站、庆阳彤森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县运管局、庆城县民生广场有限公司、陇东天然气项目部,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对乡镇、部门和企业疫情防控、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和应急管理工作措施落实以及“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现场进行了交办。
督查组对我县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等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排部署及时,工作措施得力,通过采取大力宣传教育、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执法检查等措施,保持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督查组要求,一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二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重大安全协调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始终保持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旅游景区安全监管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三要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落实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各类情况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终审: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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